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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患癌症煉功痊癒 73歲老人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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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9日】我叫姜繼權,是吉林省扶余縣陶賴昭的大法弟子,男,73歲。我本是個癌症患者,修法輪大法後不治自癒;可就因為我不寫保證,不放棄煉功,就被惡警無任何理由抓走勞教,迫害得我走路困難,小便失禁。

在2003年3月16日晚23點左右,我正在家睡覺時,門鈴響個不停,打開門,進來兩人說他們是陶賴昭派出所的,叫我到派出所去趟。我說「我犯了甚麼法了」,他們說不出啥,但不去不行,就這樣被他們帶到派出所。17日早6點我又被送到扶余縣看守所。這時才知道那兩個惡人是松原的警察,當時他們甚麼證件也沒出示,甚麼手續也沒有,說幾天放我,結果,甚麼事也沒有,就是無故關押你。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根本沒人管。

我這73歲的老頭子,就在水泥地上,被子、衣服甚麼都沒有,痛苦地熬了一個半月。我想我要問他們為甚麼無故抓人,我要和他們講法輪功真相。我對他們說:「我甚麼法也沒犯,為甚麼抓我,我本是個癌症病人,是法輪功、是李老師給我第二次生命。就因為身體好了就抓人嗎?我是共產黨員,說真話也不行嗎?」姓董的所長說:「不是我們公安局叫抓,也不是省叫抓,這是中央領導叫抓的,是江××的天下,我們是執行公務,沒有辦法呀!」並說:「你寫保證不煉就放你回去。」我當時說:「只要我活著就煉。」他對我沒辦法,就上來一幫人強行把我捆綁上灌鹽水。我當時想我師父說了算,你誰也說了不算。就這樣管插不進去,他們根本不懂醫術,使勁往裏插,我被折磨得喘不過氣來,非常難受。但我心裏一直想著師父說了算,我這正想著,管子出來了,他們又插,最後管子返到嘴裏,把嘴灌的滿滿的要吐,他們才罷手。

4月30左右,他們又非法判我勞教一年,送到長春葦子溝勞教所。在那裏他們專派兩個人晝夜不停監視、看管我,不許煉功,不准我與任何人說話。因為不能學法、煉功,加上迫害,使我腰、腿痛的難受,走路困難,小便失禁。

我70多歲了有幸得了李老師傳的大法,身心受益,煉功後一粒藥沒吃胃癌就好了,肝上兩個加號也痊癒了。是李老師救了我。可為甚麼老百姓煉功好了,江××不讓說是怎麼好的;惡警甚麼證件沒有,就可以隨便到家抓人,把人帶走,不告訴家人地址,為甚麼這麼大的國家有法不依?因為江××根本就不管人民疾苦,人民身體健康不健康、受甚麼苦,它才不管,它看重的就是權力,心胸狹小得妒嫉比他有影響力的人,所以就發動這樣無理智的迫害。江××就不允許我們這些好人說真話,這是一個法治社會嗎?像我這種冤案,在中國有多少人?江××就是個有權有勢的暴徒。我沒地方說話,所以我想請同修們把我寫的整理出來,把江澤民告上國際法庭,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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