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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潛江市惡警幾年來對我的凶殘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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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8日】我被潛江市惡警折磨得右腳與腿腫的像水桶粗,家人把我接回老家龍灣。為了兒子的生活費,我稍有恢復時就一拐一拐地回到潛江準備謀生。誰知,潛江公安局國安辦三惡警早已守候在我做生意的必經之路並威脅:「再看見你在潛江,就把你繼續關押。」2003年春節後,我為了生存,又騎車幾十里來到熊口鎮農場學校做生意。姚承立等又追到了熊口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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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張桂萍,今年39歲,1982年畢業於湖北省荊州地區棉花檢驗學校。畢業後分配在潛江市龍灣棉花採購站擔任技術員、出納等工作。90年後調至潛江市北門棉花加工廠工作,任助理工程師。

由於我脾氣不好,身體又多病,家庭的破裂使我精神處於崩潰狀態。這時我姐勸我修煉法輪功。我於99年4月有幸拜讀了李老師的《轉法輪》,立即被書中博大精深的內涵所折服,我人生中一切不明白的問題都在這本書中找到了答案。慢慢地我按書中的要求做一個好人,無論在任何時候都為別人著想,遇到不高興的事都找自己的原因。不知不覺我多年的胃痛病好了,經常犯的頭痛病也好了,腿關節炎也不見了,脾氣也變好了。那時我想這功真好,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修煉之路。

哪知99年7月,電視上又報導說不讓群眾煉法輪功,我想是不是政府搞錯了,三個月前都說對氣功是「三不管」政策。如今又要取締,是不是政府不了解法輪功。這樣我與幾個學員便乘車來到了武漢省政府,準備向省政府領導人講述真象。誰知接待我們的不是政府領導人,而是一大批兇惡的警察,把我們一個一個抓上車關到了武漢市紡織工業學校,整個學校全部都關滿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晚上由潛江園林派出所的關紅斌等人把我與另外幾位功友接回,在派出所關押一夜後釋放。

到了99年10月下旬,我依照憲法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10月28日,我坐車在路上遇到了也要去北京上訪的學員,與他們一起在兩天後的一個早上來到了天安門廣場。廣場上有大批上訪的學員,廣場內的警察拿著對講機一個一個問行人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因為他們知道煉法輪功的人講真話。當問我與另一位學員時,我們回答「是」。立即就有警察對著對講機說:「這裏有煉法輪功的。」警車馬上就開過來,把我與另外幾位功友抓上警車。當時我姐(張桂紅 生活資料公司下崗職工)也被抓走,我們一起被關到北京豐台體育館,關押一天不給吃不給喝,晚上用大警車把我們拉到了北京昌平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五天後由潛江公安局龔建國、市委人員、駐京辦與本單位的人員將我們接到駐京辦關押一天後,又送到潛江園林派出所關押兩天,被迫交2000元保證金、300元生活費後才釋放。由於我們是兩姐妹一起被迫害,家裏一時拿不出那麼多資金,又將我姐轉到潛江楊市看守所關押一天,被詐取2000元保證金、440元生活費後才釋放。

釋放後,潛江市公安局、園林派出所、北門警區和本單位的工作人員經常闖入我家及我工作單位干擾我,我的行蹤隨時隨地有人跟蹤,單位派專人看管我,要我寫不上訪的保證。2000年10月,我姐依法第二次進京上訪,被抓回當地,非法關押到潛江看守所兩個月後被詐取1000元保證金、800元生活費才釋放。我被劫持到潛江市辦的洗腦班,逼看污衊、誹謗大法及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片,他們兩天向單位要了500元生活費。當時由於我法理不明,寫了保證書,由單位領導:讓正清和保衛科長接回。

回單位後,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本身就在做好人,還要保證甚麼呢?於是,我向單位領導、職工講述我修煉後身心的變化並舉了我修煉以後為別人著想,將拾到的錢怎樣歸還失主的例子,這在我修煉以前是絕對做不到的。職工都說我像換了個人似的,單位領導讓正清說:「我們也沒辦法,上面說對就對,上面說錯就錯。錯了以後再平反。」

到了2001年7月30日,我單位的副廠長張功平帶著公安局國安辦的姚佳敏、關紅斌、鄧潛平等七人非法闖入我家並拆毀我的防盜門進入屋內進行大肆抄家,抄走我所有法輪功書籍並逼著我簽字。我當時對姚佳敏等說:「這是我的私人財產,你們無權拿走。」這時,單位張功平在上面簽字,我說:「我家的財產只有我有權簽字,任何人都無權力。」張功平卻說:「我是單位領導有權簽字,起證明作用。」之後,鄧潛平又將我連拖帶拽從六樓帶下準備抓走,當時我說:「我的小姪女(只有7歲,放暑假在我這玩,嚇得直哭)一人在家,她很害怕。」姚佳敏卻說:「把人帶走,管那麼多幹甚麼。」就用兩輛警車(車牌號碼:NO020、NO04223)將我送到了園林派出所。在派出所裏,警察柳寶林對我進行非法審問並要我在一張「擾亂社會治安罪」的拘留證上簽字,我不簽。他就用手銬將我銬住送到楊市看守所關押。(也就在同一天,我姐因給市委書記張衛東、公安局局長等寫勸善信被第三次非法抓捕、關押在看守所,兩個月後被非法勞教送往沙洋勞教所。)兩天後他們又將我轉到園林派出所留置室關押19天後釋放(按派出所規定:留置室關押時間最多不能超過48小時,即兩天)。在這期間我近七十高齡的老母親思念女兒們心切,多次跑到公安局國安辦六樓詢問我倆姐妹的情況並要求他們放人。國安辦的大隊長姚佳敏氣急敗壞地說:「再來要人將你也趕出去。」我的老母親為了讓他們早一點釋放我們兩姐妹,曾下跪苦苦哀求他們(因前幾次我們兩姐妹被非法關押,為此,我的家人已四處欠債)而姚佳敏等卻置之不理,並且還將我姐非法勞教。

在此後的日子裏。我家的門檻被「610」、公安局、派出所、警區經常光臨,平時是電話不斷,單位領導要一天三報將我的行蹤告訴派出所,一到節假日、敏感日就更不用說了。單位領導叫苦不迭,曾多次對我說:「因為你修煉法輪,我們單位要多幾千元費用開支。」我當時不解地說:「我修煉法輪功,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佔單位一點便宜,相反還把以前未修煉時在單位裏佔便宜拿的東西都歸還給單位。由於我工作認真負責,每年可以為單位創收好多利潤,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實。」誰知單位領導卻說:「因為你煉法輪功,我們的上級領導每次來找你,我們都知道你好,每次都保你。可人家領導到了吃飯的時候不走,逼著要我們為你寫保證,我們怎麼敢寫,只好請上級領導吃飯。其他領導也對我說,我們都知道你好,領導職工也沒哪個說你一個『不』字,我們也沒辦法。」因為單位這種情況,我為了不讓他們為難,我2002年4月自己辭職,之後在潛江師範學校門前擺點小攤以維持我與在外地讀書的兒子的生活開支,雖然艱苦,但也無怨無恨。

可是到了2002年10月30日,公安局國安辦的姚承立、熊貴州、趙可和派出所的盛豔等五六個警察,開著警車(車牌是NO020)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做生意臨時居住的生活資料公司(即我姐家)大肆非法抄家,在未抄到任何他們所需要的「證據」情況下,企圖綁架我。在場圍觀群眾了解我修煉身心受益的情況後,紛紛譴責姚承立等人的犯罪行為。可是他們不僅未有絲毫收斂,反而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我在被他們拉扯中不慎放在汽車輪下的右腿猛力一拉,只聽「啪」的一聲(圍觀群眾都聽見)我立即劇痛昏迷過去。我被姚承立等五六個彪形大漢抬上警車,他們趁我昏迷時偷走我身上的鑰匙,在我居住的北門棉花住宅樓又大肆抄家。他們把我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又把我拖來拖去進行折磨。幾小時後,我心跳加快、血壓猛升、呼吸困難,他們還說我是裝的,直到看見我口吐白沫,才叫來醫生檢查。在精密儀器的檢查下,在醫生確認關押有生命危險,看守所獄醫檢查又拒收的情況下,姚承立等人又請示公安局局長柯超美,後將我投入牢號內揚長而去。

這夜我再度昏倒,多虧好心同在一室的被關押犯人與被關押同修的照顧,才沒有出現生命危險。我的右腳與腿腫的像水桶粗,腳背上全是紫黑色,失去知覺,不能落地(牢號人員都看見)。第二天,姚承立叫來了我親人將我接回老家龍灣。在姚承立、熊貴州將我半架半扶著走出看守所時,他們將我的鑰匙歸還於我。我問他們,我的鑰匙怎麼會在你們手裏。他們不吱聲。熊貴州對我說:「我們跟蹤、盯哨你已達半年之久。」回老家後,在我親人的護理下,我兒子多次打電話要生活費,在我病情稍好轉時,我由老母親陪著,一拐一拐地來到潛江準備謀生。誰知,剛踏上潛江的土地,姚承立、熊貴州、趙可早已守候在我做生意的必經之路並威脅揚言:再看見你在潛江,就把你繼續關押。善良的人們,潛江之大卻沒有我一個弱女子的立足之地。見狀,我的母親當時高血壓發作,對我說:「孩子,看在娘在世上沒幾天的份上,我們回去吧!」無奈,我與母親又回到了龍灣。可是,迫害還沒有結束,姚承立一夥三天一威脅,兩天一恐嚇。我父母都是七十高齡的老人,我姐還在被非法勞教,哪經得住這般折騰,雙雙臥病在床。

2003年春節後,我為了生存,又騎車幾十里來到熊口鎮農場學校做生意。姚承立等又追到了熊口鎮,還派人不允許我在那裏謀生。3月20日中午,姚承立、熊貴州又開車到我臨時居住的出租房屋,準備對我再次進行迫害。我曾多次領略這些惡警的狠毒,為了免遭迫害,情急之中,我從居住的二樓跳下,造成左小腿、腳踝骨骨折(有證人)。後我在好心人的幫助下離開此地,從此拖著殘腿流離失所,飄泊至今。我的小孩失去生活來源,我的雙親失去了女兒的消息。如今,我是有家不能歸,有心不能盡孝,這就是江澤民領導下的「人權最好時期」。

家鄉的父老鄉親、善良的親人們,誰不想有個穩定的工作、幸福的生活。可我僅僅是因為做好人而屢遭迫害,這些對老百姓的犯罪行徑就發生在您身邊。然而,江澤民的媒體卻口口聲聲在電視上污衊我們「沒有親情、不顧家、破壞社會穩定」,到底是誰正誰邪、孰是孰非,請善良的人們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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