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30日,鄉書記高金龍、派出所所長杜志剛等4人在村書記王佔玉,村長張俊青等人帶領下把已寫保證的李翠花、孫青亮、趙金蘭等人叫到了村委會,一個一個地問他們還煉不煉法輪功。有幾個人說他們自從99年鄉里不讓煉他們就不煉了,以後再也沒煉過,便讓他們回去了。最後剩下李翠花、孫青亮、趙金蘭3人,他們說還煉,便逼著他們寫保證,趙金蘭被逼在他們事先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他們又逼著李翠花、孫青亮寫保證、罵師父,問街上的標語是誰寫的,他們都是誰給組織的。他們不寫保證也不罵師父,說標語不知是誰寫的,煉功是自發的沒人組織。杜志剛說他們不老實,孫青亮被戴上了手銬,並說再不說不寫保證便把他們抓走。孫青亮被逼得也在他們事先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最後他們又去逼李翠花,李翠花仍然不寫保證,不罵師父,還給他們講她煉功後身心受益的好處。杜志剛說李翠花嘴硬便左右打了她兩個耳光,然後捏住她的胳膊要給她戴手銬,李翠花抱著胳膊不讓戴,杜志剛又打了李翠花一個耳光,另一個也打了一個耳光,還踢了一腳。李翠花被也在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他們達到了目的,便去喝酒吃飯。
2002年2月7日(大年二十七)派出所所長杜志剛、副鄉長丁競選和鄉政府成員盧成強、丁學軍等人到石灰窯村大法學員蔣素花、趙金花、李翠花家,抄家後抓走了蔣素花和趙金蘭,把他們送到了赤城看守所關押。蔣素花在看守所絕食19天,強迫灌食2次被迫害致死。趙金蘭被關押了50天,家人花錢送禮,請人吃飯,連罰共花了6000多元才把人接回了家。李翠花被逼得穿著毛衣和拖鞋跑到了村外的山上凍了3天3夜(正過大年)又流離失所半年多才回到了家。
自從99年法輪功被鎮壓,鄉政府多次派人到石灰窯村逼大法學員寫保證,寫「四書」,交身份證,找保人等進行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