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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人因堅持修煉而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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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3日】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初,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難忘的歲月,我喜得法輪大法,我的心靈和身體得到了淨化,溶入法中同化「真、善、忍」宇宙的特性,做一個真正的修煉人,一個好人。

然而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發動了全面迫害,我於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7天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勞動教養所兩年。

在那裏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和毒打,勞教所管教用電棍電打我,把我的臉打得青腫,強迫我放棄「真、善、忍」的信仰,不讓我睡覺,用超強度的勞動折磨我。一位同修因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每天早上一上班,惡警就用電棍電擊她,彷彿是他的工作程序。

2002年10月我被釋放出來後,派出所仍沒有放過我和我的丈夫,惡警不知用了甚麼手段來強迫我丈夫向他們保證甚麼。在惡警的威逼下,在欺世謊言的誘騙下我丈夫受到嚴重的精神打擊,不但不理解同情我的遭遇甚至毆打我。好端端的家不得安寧。

我的姐姐和我的妹妹在家裏呆著被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勞動教養3年。我母親的家裏被惡警非法抄家,錄音機都被他們搶走了。我的外甥女6歲那年因她的母親被非法送到勞教所關押3年,她幼小無人照顧,被送到她奶奶家照顧。後來她的母親回來後,一次偶然的意外發生了:她奶奶家的柴堆著火了,她抱著她的母親大哭說:「媽媽:警察會不會把我們抓走?」僅僅6歲的孩子,在她幼小的心靈深處所謂「人民警察」的形像是多麼可怕。

這場悲劇的發生給我和億萬修煉者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造成這場悲劇的元凶江××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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