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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市芝罘區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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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2日】我於2002年被強行抓到煙台市芝罘區強制洗腦班(用於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我第一次深刻地體會到了「人間地獄」的真實意義。

煙台市芝罘區的「法輪功強制洗腦班」設在幸福十六村馬路的一幢舊樓裏,外面掛的是「幸福法庭」的牌子,大門口是沉重的推拉式的鐵門,常年鎖著。進去後有樓梯直通三樓,在三樓的西面也設有一道沉重的推拉式鐵門,常年用鎖鎖著。鐵門外有煙台「610」的惡警一天24小時輪流值班看守。門裏則非法關押著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這個洗腦班只有4間房間,1間作為非法審訊及動用私刑時用。另三間分男女作為關押大法弟子的牢房,人多時達到了50多人,其擁擠狀況可見一斑,一張窄窄的單人床上能擠上3-4人。被抓到這個洗腦班的大法弟子一般都是被強行抓來的,再就是被各派出所以各種藉口給騙來的,理由都只是為一個:因為他們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追求真、善、忍。有的甚至是因為不願罵法輪功而被強行抓進去的。

被抓進這個洗腦班的大法弟子都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進門直接被關進一個小房間裏,坐在寬約10釐米左右的長條凳上,24小時被5-6個人輪流團團圍著看守,整天整夜地輪流對大法弟子進行疲勞轟炸,將各種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事件強行灌輸給大法弟子,逼著大法弟子寫所謂的「保證書」、「揭發書」等,在所謂的保證書上還要大罵法輪功及其創始人。不寫「保證書」就不讓動,不讓起身,不讓睡覺。吃飯在長條凳上,大小便就在長條凳的20公分範圍內,並且是在4-5個人的注視之下。

如果隨便動動身子或是犯睏打瞌睡,輕則拳打腳踢,重則棍棒相加。一個女大法弟子被用棒子打腦袋,打得整張臉都腫得變形。滿臉都是黑紫色的淤血,眼睛腫得睜不開。另有一位年輕的女大法弟子,不堪忍受這種精神、身體的雙重折磨,用她在這種環境下唯一能夠自主使用的方法──絕食以表示抗議,抗議她所受到的非法虐待。追求真、善、忍不應該受到這種非人的折磨,要求放自己回家。結果,她被近10個人用手銬反扭雙手銬在一張帶背木椅上,用皮帶把她的身子捆在椅背上,用細尼絨繩把她的雙腳分別捆在椅子腿上。幾個人分別壓住她的腿和身子不讓她動,一人用手抓住她的頭髮使勁往後扯,使腦袋後仰,和身體成90度的直角,一人用手使勁捏她的鼻子,鼻子不透氣時只能張嘴呼吸,一人用厚厚的竹板撬開她的牙齒,用勺子往喉嚨灌事先調好的濃鹽水。灌完濃鹽水再灌糖水,然後再灌奶粉,據說這樣的三種液體灌入喉嚨和灌辣椒水的感覺一樣。這位女大法弟子當場被厚竹板撬掉了兩顆門牙,舌頭、口腔內壁被竹板上的毛邊刺的血肉模糊,在灌濃鹽水時差點窒息,在拼命掙扎下掙斷了捆她身子的皮帶。噴出的鹽水合著她嘴裏的血全是紅色的血珠,噴得滿牆滿屋都是,那景象簡直就是人間地獄一樣可怕。這位大法弟子沒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她只是追求真、善、忍,想做一個好人,想堅持自己的信仰,就被芝罘區610的惡警及其幫兇打手施以如此的酷刑。

芝罘區610不僅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地私自綁架大法弟子,還以各種名目向大法弟子的家人勒索錢財,他們公開叫囂:「對待法輪功,打死是白打,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要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不寫保證書、揭批書,就別想活著走出這個門。」

這種種恐怖事實早已揭示了610[注]就是個非法的恐怖組織。請所有善良的人們共同關注並制止法輪功所受到的殘酷迫害。

(註﹕610,即「610辦公室」:1999年6月10日,江××下令設立了「610辦公室」,授予這個機構凌駕於中國憲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之上的權力。「610辦公室」是一個上至中國權力核心下至最低層農村,專職迫害法輪功並執行國家恐怖主義政策的系統,中國的「蓋世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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