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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惡徒是如何迫害大法弟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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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2日】我是山東招遠大法弟子。有幸在1997年5月份得法,修煉以後親身體悟,證明「法輪大法」是一門博大精深超常的科學,一個人能得到身體的淨化,思想境界的提高,在任何環境,任何地方都能成為一個好人,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我親眼目睹,招遠縣大吳家政府、派出所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行為,如上天安門請願的修煉者被抓回來關在派出所一處專管犯人的一個小黑屋裏,每天到了晚上12點以後,把我們幾個帶到審訊室進行體罰,體罰的方式有大板子,過電、打耳光子等等……。

經過他們幾天的輪番折磨,功友一大部份食慾不佳,不能吃飯。惡人們藉此用強灌食的手段來折磨我們;手段極其殘酷。那天把我們帶到一個遠離其他人員的房子裏,有政府不法分子和派出所惡警,領頭的是所長劉坤一和政府武裝部部長王愛武。一共十五、六人還有一個所謂的醫生,演出了不堪入目、慘無人道的一幕,強行灌食。

他們拉出一個學員,幾個人將學員摔倒在地,有兩個人揪住頭髮,按住胳膊,再由4個人按住腿、腳、還有捏鼻子的,用鐵棍撬著嘴,胸脯還要採上幾隻大腳,使人喘氣都很費勁,就這樣他們實行了灌食,功友們沉悶淒慘的叫聲,不堪入耳,使人毛骨悚然。有的功友被插破了喉嚨,吐血不止,有的連續幾天嘔吐,他們看此情景,向我們家屬勒索2300元現金,才放我們回家,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對待我們。那個副所長楊立志說:「我們也不願意這樣幹,中央不叫你們煉。有甚麼法子呢?我們吃江XX的飯,所以就得聽他的。」

事實證明是江澤民一手製造了對億萬無辜百姓血腥大慘案,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呼籲世界人民把江澤民繩之以法,阻止這場還在延續的血腥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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