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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勞教所王英洲等歹徒的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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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2日】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大慶市勞教所部份惡警不遺餘力地參與,其殘酷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迫害達到了瘋狂的程度,勞教所成了恐怖的人間地獄。

大慶勞教所一大隊惡警王英洲在這方面表現得突出的邪惡。被長期關押迫害的大法弟子多數身體非常虛弱,惡警王英洲變相迫害,強迫大法弟子吃藥,如不配合就野蠻灌藥,多採用大螺絲刀子撬壓牙齒等辦法強制迫害,而且不分老少,經常把人的牙齒弄斷或撬掉。有時連整個牙床都被撬下了。

2003年12月份市公安局給犯人建立犯人檔案,而法輪功人員純粹是無辜被冤枉的沒有理由當犯人處理,所以提出拒絕簽字照像。一大隊長惡警賴仲輝指使王英洲對堅持保留權利的於爽大打出手,當場狠拳擊中於爽的面部致使眼鏡鏡片當即碎裂,刺入眼皮,流血不止。然後惡徒又用拳頭連續猛擊他兩腮、胸部、腹部,致使整個面部變形,體內受傷。他怕自己惡行曝光,隨即將於爽關進小號,強行塞入老虎凳四、五天。

莊剛祥於2002年8月底因多次受迫害致使身體虛弱,他的親屬花錢將其保出,後於2003年3月被大慶市慶東派出所當街毒打後抬入勞教所關押小號長達9個多月,受迫害比較嚴重。他每天被強迫從早4點到晚9點坐塑料小板凳長達17個小時,中午不讓休息。包夾犯人有刑樹國、董如江、李敬平。包夾犯人李敬平逼其放棄信仰,並將2002年逼迫幾名大法弟子的各種殘酷手段講給其聽,並威脅說:王大隊(王英洲)說先讓你養幾天,然後再收拾你。又曾強迫他坐老虎凳,他慘遭犯人李二、董如江毒打折磨近二個多小時,雙眼、雙耳、面部全被打腫,腰部,脊柱、頸椎受重擊,二犯還用煙頭燙莊剛祥面部、用皮筋抽眼睛、耳朵,用竹筷子夾鑽手指縫(所謂的上弦)等,致使其長時間行動不便。包夾犯人陸義迫害他,猛擊他太陽穴,他本能的推擋,勞教所卻造謠說:法輪功打人了。惡警王詠湘、韓青山來後不分青紅皂白對莊剛祥拳打腳踢,又強迫其坐老虎凳達十天之久,致使他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大小便時常失禁。王英洲授意包夾犯人造假材料說法輪功打人,當莊剛祥當著王英洲的面揭露出偽證人時,王英洲氣急敗壞地用力打了莊剛祥兩記耳光,當時臉就被打腫了,左耳耳膜被打壞。

大法弟子劉福彬因盧丙森被害事件同時被打成顱骨重傷,二大隊卻造謠說他在隊長屋裏撞魚缸撞的。現被嚴密隔離封鎖。

2002年惡徒強迫大法弟子馮廣運妥協,因馮廣運拒絕,被犯人李二灌尿,由於遭受的迫害極大,現血壓高達170~200mmhg。

這就是大慶勞教所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一樁樁、一幕幕都有記載。

大慶勞教所勒索錢財的手段:

(一) 公開賣期
刑期過半的、假釋的、請假的等要想減期一個月需要花1500-1800元。

(二)利用成立「小號」發財
「小號」即專門為迫害大法弟子而設的小黑屋。一般是每個「小號」關押一個大法弟子和3-4個被稱為「包夾」的常規犯人。可是進小號對大法弟子來說面臨的就是無邊的黑暗、殘酷的折磨,而對包夾犯人來說卻是難得的「美差」。想進「小號」當差就得有關係。比如:與××大隊長、××所長、××科長有過(「過」即指權錢交易)。進小號當包夾據說:一大隊最少500元,多則1000元,買期(花錢減期)另算;二大隊1000元-1500元;要想從集訓隊直接留二大隊就得拿1500-2000元。

(二) 保外的、所外執行的更是被勒索大量錢財。

現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
一大隊:白旭昌、欒志義、馮廣運、李子寬、黃太仁、於爽、杜國聰
二大隊:扈紅紀、李仲夫、劉福彬、李建林、郭法東、富國彬、李凌、黃亞中、馬志紅、戴義
三大隊:孟豐

部份惡警電話:
應成禮:大慶勞教所任所長、書記。電話:4326808(辦),6369698(宅),13329390528(手機)
王詠湘:大慶勞教所副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警號:2306004。電話:4680996(辦),4631816(宅),13194599933(手機)。
韓青山:警號2306010,虐殺法輪功學員盧丙森的兇手之一。電話:4326508(辦),6366790(宅),13945990055(手機)。
張明柱:被稱為勞教所「四大殺手」之一,是虐殺法輪功學員何華江、盧丙森的直接兇手之一。電話:4326955(辦),6364838(宅),13836893688(手機)。
王英洲:電話:6371804(宅),13199061348(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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