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星期五宣布,香港特區政府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重新檢討這項有關反對顛覆、煽動以及叛國等罪行的立法。董建華說,他將等到有足夠的民意支持。
這項立法在今年早些時候已經數次修訂,但仍然沒有打消香港民眾對喪失公民自由的顧慮。在這項法律最後通過的階段,五十萬香港人7月1號舉行抗議遊行,要求董建華辭職,從而導致國安條例的流產。
這場政治危機還導致董建華的香港特區政府人員變動。此間分析人士認為,董建華星期五決定無限推遲通過反顛覆法有助於恢復公眾的信任。
根據1997年香港主權回歸中國時制定的香港基本法,香港需要通過有關反對顛覆的法律條款。當時中國保證香港人民可以享受在××主義中國大陸享受不到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