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至今,煙台市610辦公室及其指使下的公檢法司、廣電宣傳部門緊追江××,把無辜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投入邪惡迫害之中,對待法輪功的問題是花樣耍盡、惡事幹絕,花著人民的血汗錢,迫害人民毫不手軟:一邊指使廣播、電視、報紙配合中央電視台誣陷、造假、一邊指使公檢司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抓捕、關押、判刑、勞教、抄家、罰款、開除公職,很多煉功人被非法判刑、勞改、勞教;致使許許多多修煉者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許許多多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致使煙台人民無一例外地受到媒體謊言誣陷欺騙的「洗腦」傷害。至今為止,煙台地區已經有14位法輪功群眾被虐致死,這些無辜善良百姓被迫害致死的情況均經第三方證實並已經在國際媒體上報導過。他們是:王麗萱(煙台市棲霞寺口鎮)、王鳳芹(煙台市芝罘區)、吳海友(煙台市)、叢玉娥(煙台市牟平區高陵鎮)、田香翠(龍口市豐儀鎮)、任廷玲(海陽市留格鎮)、楊豐斌(海陽市)、隋松嬌(招遠市)、趙金華(招遠市張星鎮)、孫紹美(招遠市玲瓏鎮)、姜麗英(招遠市)、張林(招遠市文化區42號樓)、李梅(萊陽市龍旺莊鎮)、夏術才(萊陽市中荊鎮)。
下面概要地揭示煙台各市、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事實和直接責任人及單位:
一、煙台地區招遠市迫害法輪功事實
自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招遠市委以分管政法的市委副書記張桂芬和政法委書記姜忠勤為首的不法分子在招遠製造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起起犯罪案件:他們指使公安、鎮政府、各村、各行業、各單位拉網式鎮壓,冬天扒衣服、坐雪地、澆涼水,夏天跪石子、烈日曝曬,手搖電話過電,電棍過電,膠皮棒打,皮鞋踢頭,踢胸,踢臉,皮鞋碾指頭,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關鐵籠子,野蠻灌食,送精神病院,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抄家,綁架,敲詐罰款,株連家人,恐嚇孩子。打死人的兇手逍遙法外並得到重用,它們無法無天地落實著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密令。在招遠,上百個家庭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被搞得家破人亡,以下是99年7月20日以來,迫害招遠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行:
1、 迫害致死5人:
a) 趙金華:女,42歲,招遠市張星鎮趙家村村民。99年7月27日在地裏幹活時,被鎮政府和張星公安分局抓走,在公安分局,惡徒用電過她,用膠皮棒打她,她被打得站不住了,惡徒們還說她是裝的,直到打得不行了,才送張星鎮衛生院搶救。到醫院已沒有呼吸,於10月7日下午死在醫院裏。當時鎮政府有個叫賈洪巨的人直接參與指揮了這場殺人案,該犯現調在市政府財貿辦公室任紀檢書記。
b) 孫紹美:女,45歲,招遠市玲瓏供銷社職工。多次去北京和平上訪,後被抓,從此就沒了音信,她丈夫接到北京大興團河勞教所下的死亡通知,後得知孫紹美被活活打死。丈夫去北京抱回了她的骨灰。
c) 姜麗英,女,45歲,招遠市玲瓏鎮姜家村村民。2001年正月19日早晨在家裏被玲瓏分局警察抓走後施以酷刑,胸前背後兩塊鐵板夾起來過電。5天後被折磨致死,留下丈夫和兩個女兒。死時兩隻手全是紫黑色,兩腿全是紫色斑點。當時玲瓏分局局長欒德青直接指揮殺人,該犯現調市610辦公室。
d) 張林:女,53歲,招遠市文化區42號樓331戶居民,2001年5月被招遠警察抓到玲瓏轉化學校強行洗腦,出來後流離失所2個月,警察到親戚家抓了她。她不屈服,於2001年8月1日被送到淄博王村勞教。2001年9月28日,招遠公安局通知其丈夫蔣兆壽將張林屍體於10月1日天亮以前拉回,公安局殺了人之後還造謠誣蔑。
e) 隋松嬌:女,57歲,招遠市金嶺鎮山李家村人。2003年元旦前,被送入招遠市玲瓏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不准睡覺,睏的不行,還將她推到零下十多度的衛生間裏不准穿棉衣長時間凍著。她一打盹就拳打腳踢,揪頭髮向牆上使勁撞,她全身被打的沒有一點好地方,整個頭部腫脹,面部青紫、嚴重變形。這期間她不但承受著巨大的肉體痛苦,同時也承受著精神上的痛苦。這個善良的老人,在殘酷的迫害下,家境並不寬裕,又被洗腦班強行勒索2500元錢,家裏人連驚帶怕,使她身心傷害極大,導致含冤而死。
2、 被非法判刑、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已達百人:
從2002年下半年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約10人,最多的被判8年。他們是:趙玉紅;李雙;楊進蘭;孫桂芬;王彥慶;楊軍鋒;孫國;彭樂寬;王學勇;孫傑英。
3、 其他:
全市被逼流離失所的超過50人;被非法罰款、抄家、敲詐財物無法統計,修煉的多數被罰款,少則幾百,多則幾千,上萬元。另外被開除公職的,被逼下崗的,被強行劫持進洗腦班的更多。
現公布已知招遠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a) 招遠市委:張桂芬(分管政法的市委副書記)單位0535-8216006;姜忠勤(政法委書記)
b) 市610辦公室人員名單:辦公室電話:0535-8258610;610值班電話:0535-8242287
秦玉賢,主 任,宅電0535-8211818,單位0535-8258610,手機13906458585
蔣衛華,副主任,宅電0535-8221659,單位0535-8252610,手機13805456026
馮書貴,副主任,宅電0535-8215200,單位0535-8253610,手機13853581989
劉勤武,副主任,宅電0535-8229225,單位0535-8213509,手機1300160992
林濤,專案組長,手機13953500555
c) 招遠市公安局:蔡平(局長)電話:0535-8213899 宅電:0535-8240088;曹洪廣(政保科長)
公安局政工科:0535-8214876;招遠市公安局巡警大隊:0535-8231364;招遠市人民醫院:0535-8214561
d) 畢郭鎮派出所:王利峰(所長)宅電:0535-8213782 手機:13905456112
e) 大秦家鎮政府派出所:邱衛方 電話:8388337 手機:13953539918;盛××、於××、劉××、王××、林××、
f) 金嶺鎮派出所:賈贏賓(所長);林濤(副所長現在招遠市610)
g) 招遠玲瓏鎮政府:邵玉豪(政工書記);玲瓏鎮公安分局電話:0535-8362019
h) 招遠市玲瓏洗腦班:宋書芹(主任)電話:8364552;林淑喜電話:8322476;劉玉久電話:8212261
迫害毒打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欒得青(玲瓏分局局長,現調市610辦公室)、張勇、李建光、劉毅全
i) 玲瓏公安分局:蘭××(副局長)、陳增濤(分局治安科長)、李桂波、劉文慶、李炳新
j) 張星鎮派出所:劉吉平(張星鎮政法委書記);賈洪巨(直接參與打死趙金華);宅電:0535-8233969;手機:13953546505;孫世勛(所長)打死趙金華的主兇;張海(原張星鎮派出所指導員)打死趙金華嫌疑人之一。
k) 夏甸分局東莊派出所:王書生(原副所長):現因犯下受賄、挪用公款、非法搜查等罪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
l) 辛莊鎮政府:李淑梅(鎮副書記)宅電:0535-8316528;楊松柏(邊防工作站站長)電話:0535-8316405
m) 羅峰辦事處惡人:李連翠、李倩芝、曹亞軍、叢書記;羅峰辦事處警察:李兵利、張少志(所長)
二、煙台市區迫害法輪功事實
1、迫害致死4人:
a. 王麗萱:女,27歲,兒子孟昊,不滿八個月,煙台市棲霞寺口鎮南橫溝村法輪功學員。2000年10月21日,王麗萱懷抱著八個月的兒子孟昊進京為法輪功上訪。 2000年11月7日上午,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扣。因王麗萱曾在煙台開發區某企業工作過,當天下午,被煙台開發區公安局一姓牟的警察帶押到煙台開發區駐京辦事處--華澳中心十八層,繼續由牟姓警察看押。下午四時左右,王麗萱母子自華澳中心十八層天井墜下,當時死亡,慘不忍睹。
b. 王鳳芹:女,39歲,煙台市芝罘區珠璣村人,被關押在煙台芝罘區南郊看守所,於2003年1月28日(臘月二十六日)左右被迫害致死。家屬到看守所看到王鳳芹的衣服被凍在身上,脫不下來,手腕上有明顯的手銬勒痕,看守所還向王鳳芹的家屬勒索了1000元錢後將王鳳芹遺體火化。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煙台芝罘區南郊看守所:535-601-5514,張所長:535-602-1328.
c. 吳海友:煙台市法輪功學員吳海友於2001年11月在煙台市西炮台派出所被警察活活打死。吳海友被西炮台派出所6名警察抓捕並遭毒打,從四樓被打跌至底樓,當場不省人事。五天後,吳海友家接到黃務派出所認領吳海友屍體的通知。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煙台西炮台派出所:535-653-0284;黃務派出所:535-673-021
d. 叢玉娥:女,53歲,煙台市牟平區高陵鎮雙山屯人。2000年10月被高陵鎮派出所關押,不准吃飯喝水,受盡折磨,被打致死。政府竟對外宣稱:此人因心臟病突發死亡。直接責任單位:高陵鎮派出所。
2、將法輪功學員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煙台心理康復中心(原萊陽精神病院)罪行及直接責任人如下:
a。 罪行:多次對數十名學員進行非法治療,強行注射大劑量的藥物,是真正精神病人的5倍還多,嚴重摧殘了學員的身體與精神。有的被折磨的渾身無力,不能行走。有的被折磨的長時間流口水,有的被折磨的睡不著覺、渾身打顫等等。迫害的同時還大額收取學員的治療費。直到目前還有學員被強行關在裏面接受藥物注射。
b。已知被精神病院迫害的學員:
孫香淑(女,煙台青少年宮教師);孫明毫(男,煙台市青少年宮美術教師);孫彥勝;王興英(女,芝罘區);孫玉華(女,芝罘區);李力、姜嬌、張雲、李穎、王世玲、姜淑蘋、騰翠傑、趙慧敏、趙玉芳(萊陽市);季燕;翟緒芬;王克倫(煙台港務局);
c。直接責任人:煙台市心理康復中心:電話:(0535)7289152
宮玉柱:康復中心(原精神病院)院長:電話:(0535)7289152 宅電:(0535)7288868
李濤:二療主任;姜世球:三療主任;尉秀峰:三療主任;毛繼文:五療主任;丁元林:六療主任;
葛瑞芳:護士長;王秀蘭:護士長;石建芳:護士長;曲寶娟:護士長;王秀慧:護士長;
3、已知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已有上百人:
2002年4月5日,芝罘區法院非法對五名法輪功修煉者做出一審判決。歷廣強、朱樹珍夫妻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9年,高美風被判有期徒刑9年,鞠辛、姜東生均被判有期徒刑7年。
孫元華、孫月華(姐妹倆)、宋玉(女)、劉秋紅(女)、袁東(男)、張堯強、馬勝春、劉芳、唐玉敏(音)、吳世全、趙巍、許玉英、段某某、劉文芳、宋玉蘭、
4、芝罘區迫害事實:
a、將法輪功學員吳海友活活打死。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西炮台派出所:535-653-0284 黃務派出所:535-673-021
b、將多名法輪功學員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王興英:山東三環製鎖集團公司職工,家住芝罘區文化四巷77-10號。被精神病院殘害得兩眼發直,眼皮睜不開,嘴巴向下迭拉著,掉了很多頭髮,全身皮膚發黃,眼睛黃綠色,噁心嘔吐,經過醫院化驗,肝嚴重藥物中毒,轉安脢比她去精神病院前高出40.
孫玉華:女,53歲,煙台市日用雜品總公司退休職工,家住芝罘區環新路10號內2號。
王維傑:女,芝罘區東口子人;宋輝:芝罘區;寧淑芝:煙台市新華書店職工;
c、已知被非法判勞教的學員:
劉芳,女,28歲,白石路新成街8-1號,勞教三年;馬勝春,27歲,女,白石村青松街13-14號,勞教三年。
吳世全,女,54歲,白石村青松街13-14號(馬勝春之母),煙台寶石軸承廠退休工人,勞教三年。
趙偉,男,28歲,勞教二年(家中尚有剛剛分娩的妻子);唐玉敏:女,38歲,勞教三年;
宋玉蘭:女,60歲,燃料公司職工,被芝罘區二馬路派出所姓侯的民警綁架,勞教二年。家住芝罘區慶祥胡同。
d、法輪功學員的親屬被迫害事實:
芝罘區幸福派出所:4名公安幹警將一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其女兒去派出所送東西,張圓超所長,竟然在光天化日下大耍流氓,揪住其女兒(不修煉)的頭髮狠狠地打了她耳光,把她的眼鏡打落在地上,並邊揪邊強迫家屬簽字。緊接著又進來四五個民警,其中有兩個擰著該家屬的胳膊,張圓超又衝上來用腳踹該家屬的肚子,並說:就打你怎麼了?!你簽不簽?該家屬始終沒有簽字,他們只好放她走了。張圓超事後對家屬說:「你願上哪告就去哪裏告,沒人替法輪功家屬說話。回來我砸死你!滾!」
5、懷孕8個月被強制墮胎:
劉秋紅:女,39歲,原中策藥業公司工人,在懷孕8個月的情況下,被派出所強行從家中抓走,並被迫做了引產。孩子生下時還活著,會哭,但孩子打下來後被送走,現在生死不明。劉秋紅引產後,不讓休息,就被關在鳳凰台辦事處「轉化」班近一個月。最近又被非法勞教。
6、煙台市福山區迫害事實:
a. 大多數學員被無理強行反覆拘留,一部份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如:高紅玉、翟立波等;一部份人被勞教,如:侯國慶、於忠等;很多人被釋放後,又被辦所謂「轉化教育班」,實際上被非法長期拘禁,並且強迫每人罰款2000元,並每天交40元辦班費。
b. 政府部門強行罰款,侵吞錢財,利用卑鄙手段榨取大法弟子錢財。所有進京上訪學員身上所帶錢財一律被福山駐京辦、福山公安局、派出所等強行搜去,沒有手續,堂堂警察大發黑財,國法何在?如:大法弟子趙秋賢在拘留所已絕食19天,鎮領導在其被釋放後,又強行送其進學習班,拿錢放人,由於數次被罰,生活已無著落的其家屬得知趙絕食已有生命危險,迫不得已交出房產證才放人。
c. 政府及公安以體罰、虐待、毆打、侮辱、酷刑、遊街等手段殘酷迫害大法弟子。有的被單位開除,失去生活、工作的權利。
(1)、在學習班,學員被強行體罰、毒打,福山鎮書記朱相平,鎮長孫國富指揮人大打出手,孫國富說:「你們往死裏打,只要有一口氣就行。」22歲大法弟子翟立波曾四次上訪,受盡折磨;99年11月,在福山駐京辦紀學茂科長用鞋底毒打臉部,直至面目變形;在福山看守所被陳所長、孫指導等上銬體罰、毒打;最後一次進京上訪後,被送入精神病院強行灌藥,使身體、精神備受摧殘。
(2)、眾多女弟子難逃被摧殘、侮辱噩運:胡海鳳、孫燕、隋承香等在福山看守所一直被戴銬體罰;潘永卿因今年6月外出煉功,被福山公安局劉力志等用高壓電棍長時間電,直至大小便失禁,嘔吐不止。絕食第5天,被拘留所孫軍等用銬子毒打,抓起頭髮撞牆;柳玉鳳在福山鎮派出所被張澤民等人「倒吊坐飛機」、打耳光、坐老虎凳、電棍電,張澤民一邊施虐一邊大笑說:「我告訴你們,我們就是穿著黃皮的狼。」另一位則說:「我們真成了代理的流氓了。」一直將柳玉鳳折磨至深夜11點。
(3)、大法弟子被遊街示眾,儼然文革整人丑劇重演,如:侯國慶、於忠等2人被判勞教前,於2000年7月18號戴上手銬遊街示眾。侯國慶是一位近60歲的老人,已絕食30多天,他們也不放過。
(4)、煙台寬幅布廠現煙台北方裝飾布有限公司強行解除7名大法弟子的勞動合同,開除廠籍;煙台福山區直屬機關對一大法弟子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煙台包裝裝潢總廠對2名大法弟子判留廠察看處分。
d. 福山區大禮堂舉辦誹謗「書畫展」,由區團委、書法家協會、機關黨委、教育局、體育局、人壽保險福山區支公司夥同主辦。相關單位電話:福山區區委:6356100;福山區團委:6356311;福山區機關黨委:0535-6356226;福山區教育局:6363504;煙台書法家協會:6245485;中國人壽保險福山區分公司:0535-6332433;宜軒畫院:6202338;宜軒畫院院長:欒效儐,13505353888
7、牟平區迫害事實:
a、被迫害致死1人:
叢玉娥:女,53歲,牟平區高陵鎮雙山屯人。2000年10月因進京護法被抓回高陵鎮派出所後,不准吃飯喝水,受盡折磨,被打致死。政府竟對外宣稱:此人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b、在牟平區,除了拘留所和看守所以外,區委黨校、水上賓館等地亦被當作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要場所,公安人員或以開會、辦「學習班」等名義欺騙學員或採取強制手段將這些學員帶去集中非法關押。
c、牟平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王波:女,39歲,牟平區某事業單位幹部,原牟平區法輪功輔導站站長,非法判勞教三年。
任青柏:男,33歲,牟平區國家稅務局公務員,被治安拘留15天,遭公安拷打,酷刑折磨,後非法判勞教二年。
孫月玲:女,37歲,牟平區糧食局秘書,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曹愛玲:女,35歲,牟平區餌料廠下崗工人,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許廣興:男,34歲,牟平區寧海鎮西關村人,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王俊蘭:女,47歲,牟平區電器廠工人。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郝 麗:女,牟平區水道鎮人。在拘留期間,被警察酷刑折磨。
洪東風:女,49歲,牟平區皮鞋廠下崗工人。1999年10月被治安拘留15天,同年11月又被刑事拘留30天。2000年2月被非法囚禁於牟平黨校4個半月,後又被拘30天。2000年曾兩次被囚禁於黨校,失去自由。
王忠平:男,30歲,劉家夼鎮姜莊村人。1999年12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2000年3月被非法囚禁於牟平黨校達4個半月,後又被刑拘30天。2000年10月又被刑拘30天。被關押期間多次遭打罵。
劉國民;男,37歲,牟平區林業局秘書,2000年1月被治安拘留15天後轉到黨校非法關押4個半月,後又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2000年10月24日被綁架後嚴刑拷打三天三夜。
王 強:男,30歲,牟平劉家夼鎮小學教師;孫大松:男,38歲,牟平玉林店鎮農民。兩人均因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而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又轉到黨校非法關押4個半月後,出走進京,在濱州被劫回,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王強於9月28日至10月13日再次被非法關押。
王 英:女,37歲,牟平區儀表廠會計。1999年11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12月再度被政府非法關押18天,2000年2月又被非法關押在黨校4個半月,2000年9月至11月兩次被非法囚禁。
譚希富:女,52歲。牟平寧海鎮貴家曈村人,1999年12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後轉入黨校非法囚禁4個半月,後被非法刑拘30天。9月與11月間,被黨校非法關押。
於建平:女,39歲,牟平寧海鎮董家村人。99年11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因持有法輪功宣傳資料被非法刑拘30天。2000年所在派出所惡警手拿鐵棍闖入她家,強制帶入黨校非法關押十幾天。
楊淑玲:女,62歲,牟平四中醫務人員。99年10月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2000年3月被非法囚禁於黨校二個多月。9月29日至10月8日被非法囚於黨校,後因絕食被轉至拘留所,10月25日再次被非法囚於黨校十幾天。
另外,曲玉平、鄒積玲、鄒積芳、鄒麗沙、曲秀麗、趙文凱等多人都被刑事拘留,徹底剝奪了說話的權利。在審訊和關押的過程中,很多人被嚴刑逼供,酷刑折磨,
現公布已知煙台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a、煙台市委:焉榮竹(市委書記);張建華(副書記);閻原田(政法委書記);劉曙光(團市委書記);王健;(市政法委)電話:628-0265;傳呼:198-2721-7799;張健:(「610」辦公室)電話:689-1355;傳呼95950-632-2023;
b、煙台市芝罘區公安分局:(總機 0535─6224391)法輪功問題的局長為:趙和平(男);於書建(一科科長)電話:6219494、6217744,宅電:6662829;王海亭(副科長)6224391;李增言(科員);芝罘區白石路派出所:王福利(副所長)、趙志逸(警察)、張明輝;;芝罘區幸福派出所:張圓超(所長);芝罘區立交橋派出所:包樂強(民警);芝罘區二馬路派出所;西炮台派出所;黃務派出所;
c、煙台「610」辦公室及舉辦洗腦班的不法人員名單:
姜德成:市科協電話 6242606 傳呼6271188---6263;於德奇:公按巡警大隊電話 6297100--1721
孫明波:公安局 電話 6297100---1153;王振方:煙台大學體院 電話 6884484 郵編 264003
左言新:市宣傳部 電話 6789515 傳呼95828---35358;遲善書:市公安局 電話 6297100---1757
劉建國:市看守所 電話 6297100---1369;王健:市政法委 電話 6280265 傳呼198---27217799
鄧煥文:區黨校 電話 13685459884;周國梁:煙台教育學院 電話 傳呼95950---6334645
蘇玉海:市總工會 電話 13905358924;卜昭國:煙台國際海員俱樂部 電話 6243425 13655452303
柳紅緯:市文化局 電話 6209507(宅)、傳呼95950---6355137楊少潔:市婦聯 電話 16095812-----0399711
盧愛梅:市婦聯 電話 13963808964;蔡志蘇 市團委 電話 6640060 傳呼126---8580613
劉永康:區黨校 電話 6620714;姜緯:海陽市「610」(全市第一個辦洗腦班的縣)辦公室 電話 (0535)3222558
張健:煙台「610」辦公室 電話 6891355 傳呼95950---6322023;顧友誼 衛生局 電話 6657730
宇仁平:衛生局 電話 6206245;陳善偉:保安公司 電話 6091677(宅) 傳呼126---8575238;
姜世文:保安公司 電話 6665397;
d、煙台青少年宮:曲鳳家、王延寧(副主任);
e、芝罘區教委:耿建偉(主任);張高強(教委原政工書記);姜岱坤(教委現政工書記)
f、煙台四中:於躍軍(校長);郝培信(政工書記)
g、福山區參與迫害人員:
區委書記:譚偉 地址:城裏街46號;福山區公安局長:劉 通 電 話:6362788;福山公安局:劉力志
區原檢察院副院長:蔡德勇 電 話:6364424、6365001;福山區司法局長:福春光 電 話: 6363718
區政法委書記:宿興 電 話: 6361503、6363724;區團委書記:李忠 (福山法輪功思想轉化班負責人)
區法院副院長:李麗華 電 話: 6363447;福山區看守所所長:王之福:電話:6362744;
福山區洗腦班:王岳峰(主任);福山區政法委610辦公室電話:6334610;福山區610洗腦班的電話是6338240;
福山鎮:朱相平(書記);孫國富(鎮長);陳積廣;張建國;孫少輝;拘留所:孫軍;鎮派出所:張澤民
h、牟平區參與迫害人員:
牟平區政府:電話:0535-4212653;牟平區公安局:賀宋仁(政保科長);曲康(警察);牟平區看守所:4212685;牟平區公安局:4212752;牟平區黨校:電話;4212584;譚希富;牟平北關派出所:孫整遠(警察);正陽派出所;政府街派出所:李某(所長);負責黨校關押的巡警:都興敏、張曉峰、於建軍。
i、煙台財政學校:電話0535-6014451(總機)、0535-6014438(副校長室)
三、煙台地區萊陽市迫害法輪功事實
1、迫害致死5人:
a、李梅:女,33歲,萊陽市龍旺莊鎮溪主村人。鎮政府趙主任於2001年4月9日將她強行帶到鎮政府迫害。後又將其送到萊陽市黨校進行洗腦。在黨校期間,被打碎脊椎骨,下肢癱瘓,後被送到醫院。因鎮政府不付住院費,於5月28日在醫院死亡 。鎮政府為了掩蓋犯罪事實,給李家屬3萬元並強迫家屬簽字,讓她家人對外說是自殺,李的丈夫不服,曾請過律師,但由於妻子是修煉法輪功的,無人敢接此案。李去世後,院方要求家屬付6萬元才給遺體。對一個農民來講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致使李梅的遺體停放在醫院很長時間。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萊陽市黨校電話:7212074或7214021;鎮政府趙主任。
b、夏術才:男,63歲,中荊鎮東大格莊村人。2000年12月在萊西火車站被警察綁架,押回中荊鎮政府。鎮政府逼其家人交2000元罰款並逼迫夏術才寫保證書。夏以絕食表示對其無理關押和毆打的抗議,夏多次遭鎮政府人員的毒打和折磨,於2000年12月22日晚被迫害致死。據目擊者透露:夏死時瘦削不堪,死不瞑目,睜著雙眼,臉上的傷痕已結痂,右手被折磨的皮開肉綻,肚子、大腿等處均有淤血,鎖骨處有傷痕。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中荊鎮黨委書記:李敏電話:7560012;萊陽中荊鎮派出所所長:徐希俊電話:7560025,7560369;幹警:劉警才。
2、萊陽市公安局在看守所、黨校和老幹部活動中心長期關押了許多法輪功學員,為了儘快抓到被逼離家出走的學員,以立功請賞,竟不惜錢財出高額懸賞。聲稱:各個單位如誰能找到一個學員,每人獎賞5000元。
3、萊陽市法院以莫須有罪名對大法弟子判刑,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明祥8年,梁紹波8年,杜念海8年,宋吉龍7年。
4、萊陽警察無理查抄修煉人親屬家財並鳴槍恐嚇圍觀群眾:
萊陽市大肆逮捕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政府和公安在四處搜捕學員的同時,不停地騷擾他們的親屬及家人。2000年10月29日,萊陽公安局刑警四大隊以檢查紙張為由強行抄了學員華則清(女)的大姐華則紅,二姐華則娟,弟弟華則雷的家(三人均不修煉),並且還抄了他們開的「雙立材料裝飾公司」。只因華的大姐夫辛銘偉(不修煉)堅決制止公安的惡行,他們四人便遭到幹警王飛,劉紀偉等人的拳打腳踢。最後甚麼也沒抄出來,便以妨礙執行公務為由將華則紅,華則娟,辛銘偉(被戴手銬)三人強行送往萊陽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華的弟弟華則雷遭毒打後,看情況不好,被迫逃離。當時圍觀群眾很多,公安氣燄囂張地朝天鳴槍。學員華則清因躲避公安拘捕,至今下落不明,萊陽公安局古柳分局便將其丈夫王臣扣留,以誘騙華回家。萊陽政府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許多人被無故關押,並被株連九族,家人也被關押和監視跟蹤。
5、萊陽市黨校自7.22以來,一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根據上級「在思想上強行轉化」的指示,在萊陽市政府的授意下,由萊陽司法局、萊陽公安局、萊陽檢察院、萊陽人民法院、萊陽國家安全局、萊陽市總工會、萊陽市婦女聯合會等七個單位組成的20人所謂「轉化小組」,具體負責人是萊陽司法局副局長辛建華。另還僱用了兩個社會地痞充作打手。
現公布已知萊陽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1. 萊陽市委:王式亮(市長)公開電話:0535-7212567;行政科0535-7230054;王學宮(副秘書長,駐北京法輪功小組成員);萊陽政法委副書記;劉紅濤:7218199;
2. 萊陽市公安局:杜少偉(局長)7212790;電話 7264655;孫鳳高(政委);政保科:董林先7264667、劉鵬;刑偵科:魏海波:傳呼:1291623579,辦公室電話:7263155;王磊;
3. 城廂分局治安科:7210911基礎科:7210499;
4. 開發區公安分局:程勝(副局長)7224234,其妻:姜海靜,交通委客管所收費處,父親:程孟德;林樂清(開發分局指導員)宅電:7317061;李培榮(開發區分局警長)宅電:7317116;高建福(開發區公安分局主任)7218199;劉洪濤(開發區公安分局幹警)住址:萊陽市小莊村;
5. 萊陽拘留所:7264663;公園路派出所:7210733;西警管區派出所;
6. 萊陽市看守所:7264662;黃保安(看守所醫生);辛江仁(看守所指導員);富水路派出所:7210299;
7. 萊陽法院:執行庭電話:7212931;立案庭電話:7218480;政工科電話:7218475;辦公室電話: 7215187.
8. 萊陽市司法局:申健華(副局長)電話:7212776;萊陽市黨校電話:7212074、7214021;
9. 中國建設銀行萊陽支行:辦公室電話:7211860;保衛科:7214717
10. 萊陽市摩托車駕駛培訓中心:法輪功人員思想轉化班
11. 譚格莊鎮派出所:徐希牧(所長)7891000;趙萬全;董永站(鎮獸醫站站長);
12. 嵐子鄉政府:於洪文(政法委員)0535-7520008、7213618(宅),其妻:張永紅(萊陽火車站電信局職工);李曉東(書記),宅電:7219363,辦公室:7520008
13. 嵐子鄉派出所:張少華(所長),其妻:張東紅(龍禧食品有限公司職工原萊陽糕點廠)其兒:張斌萊(陽實驗中學一年級學生);派出所電話:7520007,宅電:7219209;
14. 柏林莊鄉:鄉電話:7470100;劉浩全(政法委書記);李文武(黨委秘書);張貴民(柏林莊鄉助理);程顯棟(鄉委員);王曉賓(鄉派出所所長)電話:7470105;
15. 和平村:李健國(治安主任)7214961;萊陽市汽車製造廠0535-7211211;
16. 府前中學辦公室: 7212049;實驗中學:班主任李翠萍:0535-7211196
17. 團旺鎮:站克威、姜旭東(鎮政法委書記);龍旺莊鎮:趙主任;
18. 萊陽絹紡廠:高新民(廠長)電話:7265009;絹紡廠保衛科:7265026;
19. 中荊鎮:李敏(黨委書記)0535-7560012,打死夏術才責任人;戴鳳章(政工書記)7560079;張春勝(副鎮長);王警安(紀檢書記);張所勝:(鎮司法所所長)電話7560184;馬雷(鎮農機管理人員)中荊鎮前中荊村人,村委電話:7561155;陳永波(水利部門工作人員)前河村人,其妻宮淑珍(鎮政府微機室工作)徐曈莊人;董光泰(鎮政府工作人員);高學廣(鎮土地所工作人員);中荊鎮派出所所長:徐希俊電話:7560025;
20. 西至泊村:孫桂青(村委書記)7232878;張照義(政工書記);劉建輝(村長);姜志輝;
21. 河洛鎮:修樹嬌(政工書記)電話:7490006;於忠才(鎮派出所指導員)電話:7490073;
22. 馮格莊鎮:周愛軍(鎮書記)電話:7450008;宮信偉(鎮派出所所長)電話:7450866;張玉華(鎮婦女主任)電話:7450777;徐文學(鎮司法所所長)電話:7451148;
23. 萊陽市拖拉機廠:焦士愛(保衛科科長)電話:7267144、7267119;
24. 萊陽衛生學校:葛祖軍(黨委書記),其妻:劉愛萍(萊陽中心醫院)電話:7264483,宅電:7230413;
25. 萊陽黨校洗腦班責任單位:司法局、公安局、檢察院、萊陽人民法院、國家安全局、市總工會、市婦女聯合會。
四、煙台地區棲霞市迫害法輪功事實
1、棲霞精神病康復中心迫害法輪功學員:
l 煙台港務局職工王克倫,被港務局派出所強行拘留15天,單位把王克倫和另兩名大法弟子送往港務局招待所「辦學習班」,實為監禁。責令下崗,停發工資,調整工作單位進行思想轉化,實為監視勞動。港務局多名職工都有上述類同經歷。後王克倫被強行送往康復中心,在院期間,大夫和護士共六人,強行將大法弟子按倒打針,大量灌藥和恐嚇,王被折磨得全身無力,坐臥不寧,精神恍惚,夜裏睡不著覺,手腳抽搐達兩個月之久。醫院同時對外封鎖消息,不准王克倫接見外人,不准打電話。
l 棲霞市臧家莊鎮中心小學教師(姓名不詳),被綁架到棲霞市精神病醫院後捆綁,灌藥,打針,輸液……藥物致我坐臥不寧,渾身發軟,手腳發抖,骨頭髮酥。同院還有棲霞磁口鎮一閻姓學員(男,五十多歲),棲霞松山鎮路某某(女,25歲)同在此院受到非人折磨。
l
2、 新華書店書記迫害單位法輪功學員:
新華書店書記崔繼興將本單位員工寧淑枝送入萊陽精神病醫院,後寧在京上訪時被崔繼興在駐京辦事處(虹口賓館)用手銬把臉打破,血流了一地。又用酒瓶打,手臂被劃破。
3、棲霞市已知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棲霞市將判勞教的名額分給各鎮和單位,並和工資、獎金掛起鉤,它們竟把發財之路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
吳蘭香(棉紡廠工人);邴偉麗(謝家溝人);張以民(漢橋村人);李崇林(古鎮都村中學教師);張可麗(棲霞市人);孫樹理(桃村人);王桂海、戰美蘭(寺口鎮人);牟旭輝(市體校);王志友(棲霞鎮人);牟桂芹(市棉紡廠);姜永為(觀裏鎮人);崔永傑(蘇家店鎮人);
4、惡人遭惡報:
中國有一句古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a. 教委副書記李洪國直接參與策劃了對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被拘留,其女兒遇車禍身亡,其妻得癌症。
b. 市委副書記李寧分管迫害法輪功,一年中就將70多名大法弟子非法送進了勞教所,2002年2月9日在從煙台返回棲霞途中出車禍,其外甥當場死亡,司機受重傷。李寧面部受傷,頜骨斷裂。
c. 棲霞市蘇家店鎮衛生院院長孫玉軍迫害法輪功學員,在眾多公眾場合詆毀法輪功,於2001年10月9日晚在回家途中遇車禍當場喪命,死相慘不忍睹。
d. 煙台棲霞市長郭X、副市長臧X多次指使下屬職能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親自動手打過許多學員。特別是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刀X在眾多場合詆毀法輪功,經他手判過多名學員勞教。2001年7月下旬眾歹徒出差返回的路上,一輛載重卡車突然爆胎,致使車體傾斜,車上的集裝箱滑落,正好結結實實地砸在歹徒們乘坐的兩輛轎車上,導致4死2傷:市長郭X(41歲)頭部重傷;副市長臧X 骨折;政府辦副主任刀X 當場死亡;土地局長林X(53歲)當場死亡;規劃局副局長馮X(31歲)當場死亡;建委副主任馮X當場死亡;司機只受了輕傷。
善惡有報是天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善良的人們能夠從中得到啟示,善待大法,珍惜自己的生命。
現公布已知棲霞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a、棲霞市委:郭X(市長);臧X(副市長);刀X(辦公室副主任);政法委電話:5212680;張學亭(政委);
李寧(政法委書記);
b、棲霞市公安局:劉樹堂(局長);孫太國(副局長);政保科:張少榮(科長);劉新正(副科長)電話:0535─5212101;
c、棲霞市看守所電話:0535-5212
d、棲霞市精神病康復中心:
e、煙台港務局:總機:(0535)6741114
f、棲霞市臧家鎮教委;臧家鎮派出所電話:5511029
g、煙台市新華書店:崔繼興(書記)電話:(0535)6283097(宅);劉文田;
h、廟後鎮:劉騰雲(鎮政府幹部);鎮派出所:范所長;
i、棲霞電業局:電話:0535-5210140
j、寺口鎮:劉向東(寺口廣播站站長);
k、西城鎮:張萬霖(馬曈村人)
l、棲霞市教委:李洪國(副書記)
五、煙台地區海陽市迫害法輪功事實
1、迫害致死2人:
a. 楊豐斌:男,45歲,煙台海陽石劍村人。於2002年4月27日被海陽市610警察於正高、王英傑、喬成關等人綁架,在拘留所被施以酷刑折磨,後被送進海陽醫院搶救。期間610警察還逼迫楊豐斌妻子交錢,其妻嚴正地說:「他在正常幹活,身體好好的,被你們打成這樣,你們要負責!」被殘酷折磨26天的遍體重傷的楊豐斌於5月23日慘死(據知情人說內臟被打壞)。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於正高(宅電:535-3237420)、王英傑、喬成關,煙台海陽市610辦公室,海陽市刑警隊,海陽「115基地」,
b. 任廷玲:女,51歲,海陽市留格鎮小灘村人。非法關押在東村看守所其間被折磨得極度脆弱,站不起來。2001年3月被送到海陽市「115基地」已奄奄一息。一天其他學員發現她極度難受,雙手抱肩,渾身哆嗦,情形非常危急,學員要送她到醫院,警察不允許送。當天上午8-9點鐘任廷玲死亡。警方對外謊稱死於腦溢血。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海陽市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邵文兵,「115基地」主任於某,現已查明打死任廷玲的兇手叫王傑,因警方封鎖一切消息,詳情有待繼續調查,
2、已知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梁躍敏:原在公安系統工作,因煉法輪功被開除,上訪後被煙台市公安人員從家中劫持並被抄家。現被勞教。
梁紅玲:原海陽國稅局職工,因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現被非法勞教;楊志風:在家中無辜被抓後判勞教。
王春蓉:因到北京上訪被勞教;李志英:在家中無辜被劫持後非法判勞教;崔春愛:因上訪被單位開除後非法判勞教。
於振芳:原海陽農機檢理站職工,因煉法輪功被開除。現被非法勞教;隋維麗:因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後判非法勞教。
孫少波:原中國工商行海陽分行職工,因到公園煉功被非法勞教;楊文華:因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
紀秀元:原中國工商行海陽分行職工,因煉法輪功被開除。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家中剩下11歲的兒子無人照料。
王玉珠:原海陽市公安人員。因外出煉功被抓,後被非法勞教。其妻因煉法輪功被開除,現無生活來源。
魯子光:海陽農民。在家無辜被抓後被勞教;李秀芬:因到北京上訪被抓回海陽後非法判勞教。
另外還有約20名大法弟子因上訪被拘留,期滿後沒有被釋放,反而被強行送到海陽計生委辦「思想轉化學習班」,迄今已被非法關押50多天。如想獲得釋放,必須交2000元保證金。
3、海陽「115基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酷刑:對堅持煉功的學員實行吊銬。輕者被吊銬在院子籃球桿上示眾,不准吃飯;重者被吊銬在房間裏的高處,腳尖剛著地甚至懸空,有的學員被成宿吊著。還將學員關在單間裏毒打,楊豐斌就是被這樣毆打致死的。
重點控制:嚴格限制堅定修煉的學員的自由活動。把他們關在4樓,窗戶用鋼筋封住,限制與別人接觸。
心理瓦解:對法輪功學員散布邪惡言論;強迫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像。
恐嚇威脅:當著其他人的面,折磨堅定的學員,押送被非法勞教的學員,用來恐嚇他人,試圖使學員對勞教、酷刑產生恐懼心理,進而放棄修煉。
親情施壓:唆使大法學員親屬在其面前指責、哀求甚至下跪以動搖學員的意志。並把罪責推在學員身上,還大言不慚地說學員「無情」。
經濟勒索:根據學員家庭條件,進行多則數萬、少則數千的罰款,沒錢的則到學員家裏搶劫物品。被迫害致死的楊豐斌家裏僅有的一件貴重物品──三輪車也被它們掠奪走。
4、海陽縣民兵訓練基地把滾熱的瀝青塗抹在法輪功學員的臉上:
海陽縣610警察姜雪峰、張文峰光天化日之下綁架法輪功學員范慶紅。海陽民兵訓練基地仍長期非法關押多名學員。其中9名堅定修煉的學員每天被吊銬在大樹上或高處,利用多種刑具折磨學員,把滾熱的瀝青塗抹在學員的臉上,慘不忍睹。
5、惡人遭惡報:
a. 海陽市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邵文兵,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他的授意下,善良的人們被致死、折磨、非法勞教、長期非法關押,多人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2001年12月25日他開車行至桃村附近,方向盤失靈而翻車,摔斷七根肋骨,內臟胃部等移位,傷勢危重,現住海陽市人民醫院。
b. 海陽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徐鎮鎖迫害法輪功學員,罪惡累累。最近累及家人遭報:醫院確診其母親,其姐姐及妻子的姐姐都得癌症。
現公布已知海陽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海陽市委:王國群(書記);邵文兵(副書記兼「610」辦公室主任)手機:13012593970;徐鎮鎖(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政法委:電話:0535-3222558;「610」呂某主任;
殺害大法弟子楊豐斌的兇手:於正高(東村鎮大磊石村人)宅電:0535-3237420;喬成關
「115基地」:電話:0535-3220096;於某(主任);鄒化民(警察);辛剛(警察);小紀鎮派出所;
發城鎮:於傑、劉同春、劉同防;劉春福;郭城鎮:孟某(書記);徐家電鎮求格莊村:王君令;東村鎮:
六、煙台地區龍口市迫害法輪功事實
1、迫害致死1人:
田香翠:女,61歲,龍口市豐儀鎮曲家溝人,於2000年7月12日被關押在豐儀鎮政府。以曹承緒為主的工作人員對17位包括田香翠在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對他們毒打,經常是四、五個工作人員圍成一圈打一個法輪功學員。田香翠被打得最厲害,在氣溫高達35℃的情況下對她用電棍毒打。被打得不能吃東西,還不停地咳嗽,吐出的痰中發出腥臭的氣味。7月17日,被關進了張家溝拘留所,進拘留所三天後,她一直昏迷不醒,滴水未進。7月20日,豐儀鎮政府叫其家屬來領人,回家後她一直昏迷不醒,她家人於7月22日將她送進醫院,但已無法挽回她的生命。直接責任人以及單位:張家溝拘留所;豐儀鎮政府曹承緒書記、趙金田書記、柳延波等人。
2、龍口市花費老百姓的巨額資金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a. 2001年為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呂豔娜,花費10萬元,在山東平度市尋找了一個月。
b. 2001年一次性綁架19名大法弟子送至淄博王村省610強行洗腦,花費10萬元。
c. 2001年在龍口下丁家鎮電廠花費近百萬元,建立610邪惡洗腦班。據不完全統計,至今,近400多名學員被綁架進去,強行洗腦。甚至有的學員被非法關押1年多仍不放人。
d. 99年以來,又不知道花費多少萬人民的血汗錢去天安門廣場、國家信訪局去買法輪功學員上訪名額。
l
3、已知被判刑的學員:
王智君,楊豔平,尤麗娜,孟香芬,潘麗萍,林曉虹,吳曼平,李桂蘭,楊松齡,孔**,盧豔紅,牛維軍,
尚紅,王一虎,魏偉
現公布已知龍口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及責任人:
「610」主要人員:王成會(政法副書記)傳呼:126-2567083,手機:13963801066;「610」基地電話:8622610、8622556;「610」辦公室電話:8503460;金汝歧:95958-86120;劉曉力:162563213;趙強
龍口市公安局:局長室:8500788、8502988、8517840;行政科:8517745;保衛科:8517128;王君;王淇;
刑警大隊:8501102、8517102;馬道堂(刑警隊長)傳呼:95958-7710,手機:13001606810;於界軍(警察)
戚壯大:傳呼95950-6338949,手機:13505451806;馬淑梅(治保科科長);
東萊分局:馬向陽,BP機:95958-7305,手機:13054570030,宅電:0535-8536603
豐儀鎮:曹承緒(書記)電話:8792100、趙金田(書記);柳延波;鎮黨委電話:8792101
龍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馬延會手機:013906456789
龍口礦務局公安處:吳啟軍(處長)電話:8828715;李敬松(刑警隊隊長)電話:8829191
龍口礦務局北皂煤礦:桂春浩(黨委書記)電話:8827420(單位),8827470(住宅);
柳玉興(黨委副書記)電話:8827412;韓名墀(公安科科長)電話:8843704
北皂前村:解得聚(大隊書記);逄軍(治保主任);派出所所長:王剛;鎮政府副書記:李軍;
北馬派出所:遲永順(副所長);七甲派出所:江澎(指導員);
下丁家派出所:霍良龍(所長)電話:8621515;鄒岩(指導員)電話:8621110;梁健(警察);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正面臨全球大審判
據我國法律界權威人士指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是違反我國憲法的,是先定罪,後立法。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可見,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問題上從沒講過甚麼法律。
據國家政策委員會辦公室內部透露,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2001年2月27日,江澤民曾一次性撥發40億元人民幣在建築物大廈安裝大型的監視儀器監控法輪功學員;2001年12月,江澤民一次性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心或基地;僅天安門一地,搜捕法輪功學員的開銷就達每天1百70萬到2百50萬人民幣,即每年6億2千萬到9億1千萬;從城市到邊遠的農村,地方警察,公安局,以及「610辦公室」的官員到處搜捕法輪功學員,江為其迫害法輪功估計至少雇佣了數百萬人為其效力,這些人的工資,獎金,加班費,補貼等加一塊,這筆帳可達每年上百億元人民幣。
動用媒體、公安聯合製造駭人聽聞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用文革整人的手法,批倒批臭,控制輿論給法輪功造謠,把好的說成是壞的,矇騙百姓。最令人不解的是,這次江澤民迫害的是:想做好人的百姓!
2003年1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調查組織」已經成立,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江澤民於2002年10月被以「群體滅絕罪」送上了國際法庭之後,今後如果因私出國的話,隨時可能被逮捕。2003年日內瓦人權會期間,瑞士律師又宣布多個國家在準備起訴江澤民。2003年8月20日上午,比利時著名人權大律師喬治-亨利-波梯埃受法輪功學員委託,向比利時聯邦檢察官遞交了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刑事起訴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幹的訴訟狀。另外,多名高官因為追隨江殘酷迫害法輪功而被起訴並被美國加州,紐約等地方法院確認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類罪等,其中包括對撫順、瀋陽等地殘酷迫害法輪功罪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遼寧副省長夏德仁、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和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因迫害法輪功。今後因私出國隨時可能被捕。這些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即使現在仍權勢在握,不久在中國也將受到正義的審判。一切罪犯都逃脫不了恢恢法網。
在此警告參與所有迫害法輪功的不法人員以及為貪圖小利舉報、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人:趕快洗手不幹,趕快清醒過來!歷史、道義、天理不會因為你為了吃碗飯或者因為是你的工作就不懲罰你。「四人幫」及其走卒當初為執行禍國殃民的指令,耀武揚威幾年後,最終身敗名裂,有些被秘密處決;當年的納粹罪犯並沒有因為自以為是執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迫害無辜的猶太人而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納粹罪犯並沒有因為時間的推移就中斷,迄今仍在清算。請記住:萬古奇冤必昭雪,善惡禍福一念間。
追查迫害法輪功者法網恢恢公告
2003年9月
附件:
1、煙台地區法網恢恢公告(下載:38KB)
2、煙台地區罪行通告(下載:9KB)
3、煙台地區迫害致死案例(下載:14KB)
4、煙台市迫害致死案例(下載:11KB)
5、煙台迫害典型案例(下載: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