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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兩姐妹先後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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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5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9月23日報導/吉林省消息,東遼縣白泉鎮一對堅持修煉法輪功的姐妹楊桂琴、楊桂俊在2002年9月底被判十幾年徒刑後,分別在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死亡。兩姐妹生前遭到的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高壓電棍電擊全身、吊銬、宮針、用點燃的香煙熏頭燒腳等。

消息來源說,47歲的楊桂琴於2002年11月13日被吉林省女子監獄四大隊二小隊警察迫害身亡。獄方拖了兩天才通知家屬,並只允許兩名家屬探視遺體,且不許查看屍身,家屬看到楊桂琴的遺體也已經被整容化妝、穿好衣服。獄警稱楊桂琴是在勞動場所從二樓跳下死亡。而據了解該女子監獄內情的人稱,吉林省女子監獄對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律實施酷刑洗腦,根本不讓參加勞動,楊桂琴顯然是被迫害致死的。半年後,楊桂琴的妹妹楊桂俊於2003年6月也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白泉鎮派出所(437-5100110)一男警昨日證實,楊桂俊、楊桂琴姐妹倆都在監獄中死亡。

吉林省女子監獄(431-5375038,431-5375035)的人員昨日拒絕回答記者有關楊家兩姐妹死亡的問題,掛斷電話,再打不接。

據消息,47歲的楊桂琴是當地警察一直意圖抓捕的重點學員。當時因一名被捕的法輪功學員承受不住警察的酷刑折磨,說出資料點,被遼源市當局視為重案。2002年3月12日,市委書記趙振起親自帶領市公安局長等40多人把資料點圍住,抓捕了楊桂琴、楊桂俊等15名法輪功學員。

消息說,楊桂琴、楊桂俊被綁架到公安局後遭到的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高壓電棍電擊全身、吊銬、宮針、用點燃的香煙熏頭燒腳等,據悉其中宮針一刑,其針體極細,扎到皮肉裏不留痕跡,不出血,卻極痛,一般人承受不住。警察用宮針扎學員的手指尖、腳趾尖和頸部。

2002年9月,15名法輪功學員被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以重刑,其中楊桂琴14年、楊桂俊13年,兩人均被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楊桂琴兩個月後在獄中被虐殺,楊桂俊9個月後也被迫害致死,兩姐妹死亡間隔僅7個月。

據明慧網2003年6月10日資料,至2003年4月底,吉林省女子監獄中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達117名,刑期最長的是2001年3月15日長春電視插播法輪功真象的周榮軍,被判22年。在監獄的酷刑折磨下,已證實的死難學員有楊桂琴、韓翠媛、王秀雲、楊桂俊。由於吉林省女子監獄對外嚴密封鎖消息,有理由相信這些犯罪事實只冰山一角。

吉林省女子監獄監獄長姓武、獄政科長姓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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