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內茲在聲明中說,感謝各位讓我有機會遞交對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的書面評論。我特別要討論中國政府對美國公民李祥春的拘留和酷刑折磨。
李祥春醫生於2003年1月前往中國。他甫下飛機即被中國當局拘留並遭到毆打,隨後被匆忙推上一場審判秀,並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判了」三年徒刑。李祥春在上一次去中國做業務旅行時,曾考慮在當地的閉路電視中播放錄像以揭露[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侵犯。他從未想要破壞任何電視或電台設備(即他被指控的罪名),也不曾播放過錄像。
李醫生絕食八天才使得他寫的一份95頁的信件交給美國領事館,從此信中以及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提供的其它消息中,我們了解到李醫生在監獄中承受了嚴酷的虐待。
在難忍的酷暑期間,他被迫穿已經發臭的冬裝;連續三天他被禁止睡覺;他被以痛苦的姿勢戴手銬超過72小時,以致他的手腕留下傷疤。在試圖向法庭寫上訴書時,他被上手銬長達130小時。至少兩次他被強迫灌食(一種導致許多法輪功學員死亡的酷刑)。中國當局故意將導管留在他體內長達4小時。而最為惡劣的是中國當局給李祥春年邁的父母施加巨大的壓力(他母親患有白血病),妄圖摧毀李祥春的意志。李祥春不想讓他父母目睹他所受的折磨,因為他非常擔心他們的健康。
若想理解為甚麼任何一名法輪功學員願冒生命危險揭露中國的人權侵犯,你必須了解中國是如何控制媒體並製造謊言以欺騙觀眾接受該政權的觀點。中國用其國家控制的媒體──報刊、電台、宣傳演出、網絡封鎖等等,來誣蔑一個為千百萬人帶來健康和內心寧靜的和平的精神修煉。根據華盛頓郵報7月23日題為「中國的精神犯」的文章,中國指控並使用「XX」的字眼描述法輪功,以在外人中製造迷惑、懷疑和冷漠。該文解釋了法輪功同XX的定義不符,「法輪功不強迫服從,不給其成員洗腦,不侵吞他們的錢財或強迫朝拜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法輪功不是先消磨成員然後再把他們塑造成精神轉化的新形像。」然而,中國國家控制的媒體卻指鹿為馬散布謠言,同時又禁止公眾閱讀法輪功書籍。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逼迫社會中的每個人(教授、公司、學校、鄰居、家人等)舉報法輪功學員,有些中國人受媒體欺騙誤認為如果鄰居是法輪功學員,他們必須舉報。他們不知道他們是在舉報無辜的人,而這些人會被關入勞教所遭受酷刑。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在自由世界被詳細記錄,然而卻沒有辦法讓中國老百姓了解這一切,因為一個人可能因為散發傳單而失去生命。
最近,我們得知中國當局強迫一名法輪功學員在懷孕七個月時墮胎,僅僅因為她拒絕放棄她的信仰。她在被捆綁的情況下被注射了引產藥物。儘管在中國墮胎是相當普遍的,大多數中國公民可能對這個胎兒一無所知。這個胎兒在母親的子宮裏掙扎了40小時後才死去,母親最後掙扎著生下了死胎。
或許一點點真象就會觸動看來冷漠的大眾。事實上,法輪功在中國播放錄像已經讓許多中國公民有機會看到事情的雙方面,並使他們能按自己的良心做事。
但是,任何人都不應該為講真象而面臨生命危險。我希望在國會中國事務執行委員會的引導下,美國將在改善中國的信息交換方面起關鍵作用。我也希望營救李祥春醫生和中國其他法輪功學員將成為美國的一個當務之急。美國如何處理人權問題將向中國的新領導層傳遞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