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正念正行 勞教所不敢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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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15日】我是四川大法弟子。2002年5月19日早上3點鐘出去貼大法真相標語「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等。剛走到同修家門口,突然看到有一個車,裏面坐著惡人。我立即就想到老師講的法,我的第一念應先考慮別人,不能傷害到同修。一會兒那個車子裏的惡人就出來把標語毀了,我當時就阻止,不准撕毀,惡徒就把我抓到公社,公社的惡徒用膠棍打我的腿,後來把我送到拘留所。在這期間,我一直不配合惡徒,講真象,並絕食抗議28天。惡徒想盡辦法灌食4次。每次灌食我只有一念,想到師父講的「生無所求,死不惜留」,就過去了。沒有幾天就被拘留所送到成都轉運站。那裏不收我,就把我送回家。在拘留所灌食所用的費用,拘留所告訴我說是680元,可是在鄉里扣我的費用是880元。

回家剛一個月。2002年7月19日早上,大隊幹部張X正好經過馬路時,我就去問他:為甚麼要扣我們上個月全家人的生活費889元。張X說是醫院所用的醫療費。我說:是公社強行把我拉去的,不是我自己要去的;而且不是那麼多錢,還多扣了200多元,把真實發票拿來看。就這樣張X把公社的惡警叫來抓我,當天就直接送走,後來被關到勞教所,被定2年勞教。

在勞教所裏,我想到老師講的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的維護法。我修煉真善忍沒錯,師父傳的是正法,我做個好人,在修煉中越來越好的人,怎麼能把我關在這裏呢?所以我堅定一念,堅決不配合邪惡的安排。

2002年8月,在勞教所五中隊時,隊長指使惡人大打出手,把我打倒在水桶裏,連水和人一起倒地,衣服都打濕了,人昏倒在地有兩分鐘。可我心裏一直想到大法不離心,才使我清醒過來。然後我絕食抗議10天,惡徒給我灌鹽水、打耳光,手銬戴上,幾個人按住,一天灌三次,把喉管、胃都捅得紅一塊、青一塊的。三天過去沒灌成,這樣三十天,不知打了多少次,每天還叫我幹活,直到晚上12點。有時罰站,也是站到12點才休息。

2002年9月,到了八中隊,惡徒一樣都沒有得逞。就搞假善,給衣服、牙膏、被子等。我當時想為甚麼邪惡對我這麼好呢?它的目的是叫我掉下去。它是背離真善忍宇宙特性的、是變異了的善。後來猶大還把批判氣功的書讀給我聽,圍一圈人七嘴八舌開批鬥會一樣。面對這些,在矛盾面前我心裏一直想著大法,想著老師的話:「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威德》)我坦然不動。後來一次叛徒又給我洗腦,我就主動站起來說:你們這麼做是不對的,你們是在自己毀滅自己。第二天那個管洗腦的人就不要我在裏面坐了。

2002年12月正是下雪天氣,我身體出現嚴重狀態,被獄警拖去醫院。幾個惡徒把我拖起走,把我的褲子都拖掉了,腳和臂都拖傷了。在壩子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救度眾生,還李洪志老師清白。」惡徒怕影響其他人,就把我拖到房子裏,用不乾膠把嘴封住,還打我的臉,還把手銬戴上,用洗廁所的毛巾堵嘴。我心裏背老師的經文:難忍能忍,難行能行。第二天惡徒又叫我到外面罰站,可我的腳又站不起來,惡徒就叫兩個妥協的人把我押在中間,陪我站。當時我就想到:我是來助師正法的,不是來罰站的。立即給陪我罰站的人講:你們也跟著我受苦,不能配合他們這樣做啊!就這樣回到了房子裏,站到晚上3點才休息。一連三天都過去了,沒有事,深感大法給我力量。

2002年12月的一天,一大法弟子早上5點煉功,被看管人員看見,報告了管教,惡徒就把她的腳捆起來。一天只准解兩次便,不准她睡覺,否則用鐵絲打。一次把她的腳打得紅一塊青一塊。我就想到老師講過:「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道法》)我就大聲說:「不准打人,把管教找來。」可管教還讚揚那些打手們有能耐。有一次我制止它們,那些打手反過來還打我,把我也打倒在地,用腳踩在我的臉上,真是邪惡至極。

2003年4月,由於勞教所裏對我提出了甚麼都禁止,如:不准洗衣服(一個月洗一次都不准),不准洗臉、洗腳,一天只解兩次便等違背人權的規定。我當時就想到作為一個修煉者就要放下一切執著,包括對人體的執著,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把大法擺到第一位,邪惡甚麼都不是。於是我決定絕食抗議。絕食中,惡徒灌食,把我的牙撬鬆,口腔被撬破,我都不放在心上。面對很多人的干擾,大隊部、中隊、邪悟者等輪番說教,把批判氣功的書拿來讀時,我只有一個正念: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隨時在心裏背法。

「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排除干擾》)心裏不斷地念: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她們打我,我要念,干擾我也要念。幾天下來後,惡人紛紛現世報應。寢室裏的室長說:我不參與灌食了。還有一個人頭一天晚上灌食我不配合,她就抓我的頭去碰,結果她的腿紅一圈,說再也不參與灌食了。還有一個人拉著我的手說了一個多小時,我不聽她那一套。第二天她自己說:去說教沒說成,反而自己不舒服。有時惡徒還叫我報數,中午要報一百遍,我一遍都不報,惡人就把我按在地下,用肘關節打,可我坐起來立掌除惡。結果惡徒自己把手關節碰痛了,才停止行惡。

2003年6月,勞教所裏怕我影響其他學員,叫我本地鄉上的人把我接回去。鄉通知大隊幹部去接,可大隊幹部卻要罰五千元錢,我們全家都不配合,一分錢也沒給,最後把我直接送回家。可我的被子、熱天、冬天的衣服一樣都不給我,但我還是心平氣和地回了家。堅修大法心不動,終於走出了魔窟。

由於自己有很多認識不足,只是我做了我所認識的一部份,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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