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所謂「攻堅隊(班)」。在勞教所所謂「轉化」工作日益難做的情況下,局裏從社會上組織不法之徒到勞教所組織「攻堅隊(班)」。2002年12月中旬,團河勞教所的「攻堅隊」,打著分級管理的名義,對堅定的大法弟子實行所謂的「C級管理」,即一人一間單獨關禁閉;同時以給予減期獎勵為誘餌,指使犯人(吸毒、偷竊、流氓等勞教人員)充當打手,折磨堅定的大法弟子。主要手段有:
不讓吃飽飯:每餐只給半個窩頭,極稀的一點粥和菜;春節其他人可以吃肉、吃水餃,堅定的大法弟子一口也不給。
變相體罰:在不讓吃飽飯的情況下,每天都要對大法弟子進行體罰。除面壁罰站、貼牆「飛」著、連續做蹲起(有的高達500餘次)等外,有的最多的體罰手法是罰坐,即強迫人坐在兒童塑料小椅上,腰板挺直,手掌伸直搭在膝蓋上,手指不准彎曲,持續保持這種姿勢18~20個小時。做得稍不標準,立刻就會遭到勞教人員的打罵。大法弟子李偉、王忠利、錢世光長期受此迫害。
不讓睡覺(惡警稱之為「熬鷹」):一律取消午覺。晚上11點睡,凌晨2點叫起;有時深夜2點睡,凌晨5點叫起。更甚者,如大法弟子劉永平,連續一個多月不讓睡覺。
不讓洗漱:連續一個多月不讓大法弟子盧明強、李京生、劉永平等人洗漱。
每天長時間不讓上廁所:有的學員被逼得實在沒有辦法,只好在屋內用自己的飯碗接尿。
今年SARS流行期間,此「攻堅隊(班)」曾被衝斷,停辦,7月中旬又重新組建,繼續迫害著大法弟子。
2、隨意延期:對於堅定的大法弟子,勞教局指使、縱容勞教所隨意製造各種藉口延長其勞教期。一般是第一次延長10個月,第二次再延長2個月(因為法定的延期時間最長是1年)。主要做法是:利用純粹的無賴流氓手段尋釁找茬、羅織罪名,湊夠兩次處分。如強迫法輪功學員讀污衊大法的文章,拒絕者即給予處分;發現某大法弟子筆記本裏有「明慧網」三個字,也給處分。
3、搜扣起訴書:大法弟子張祥宇先後給檢察院寫了16封揭露惡警違法行為的起訴書,全部被野蠻扣押。大法弟子劉立濤給檢察院寫的檢舉惡警違法行為的起訴書,被檢舉人惡警王希光看到後,竟照劉立濤的腦袋猛打,致使劉立濤昏迷2小時,至今精神恍惚。而打人者王希光未受到任何處理。
4、濫用勞教權:大法弟子王方甫到期時,沒向他們妥協。2003年3月,王方甫被無故延長勞教期10個月。因王方甫前期受迫害的經歷明慧網曾做過詳細報導,消息反饋到團河後引起勞教所惡警的極大恐慌;同時這次延期也毫無理由,惡警擔心王方甫有甚麼背景,怕再次引起輿論公憤,將王秘密轉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原新安勞教所)非法關押(大法弟子於溟也曾被在此秘密關押)。大法弟子謝戈在北京市天堂河勞教所洗腦中心被非法連續關押了15個月,謝戈連續絕食抗議已一年多。
5、不准接見:對於非常堅定的大法弟子,惡警們想方設法切斷他們與外界的聯繫。
6、極力掩蓋罪惡:惡警們現在是非常怕自己的種種惡行曝光。在有人解教釋放時,只要是帶字的哪怕是一張小紙片,惡警們也不允許帶出勞教所,包括抄的甚麼菜譜、電話號碼等也全部非法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