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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助理工程師張璇在葫蘆島市勞教院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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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29日】1999年7月20日後,江××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瘋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師尊被誹謗,大法弟子被綁架,世界輿論被愚弄,民眾被矇蔽。我作為一名在大法中受益的大法弟子對江××殘酷迫害法輪功很不理解。

1999年10月12日,我踏上火車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向信訪辦反映了自己的修煉體會和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可是,信訪辦勾結公安局把我綁架到北京一個派出所,之後把我劫持到葫蘆島公安局駐京辦事處,10月16日,我被關進葫蘆島市南票區「三所」(拘留所、看守所、收容所的統稱),被非法搜身、不許我煉功、學法,並對我打罵、體罰,整整折磨我45天,之後,我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到葫蘆島市勞動教養院迫害,因為不放棄信仰又被加期三個月。葫蘆島市勞動教養院惡警劉佳文(專管迫害法輪功大隊長之一)曾叫囂說:「不管配不配合,絕不絕食都要加期。」

1999年11月30日中午,我被綁架到教養院,在管教科,惡警張福勝(當時任管教科幹事)等人將我衣服全部扒光進行搜身。進新收大隊號內,再一次由「四防」搜行李,新收大隊就是入院隊,歸管教科管理,一般被嚴管人員也關在這裏。剛到新收大隊由於我總是笑呵呵的,被「四防」王樂打了一個嘴巴,王樂還惡狠狠地說:「你挺愛笑啊,你知道這是啥地方」。

1999年12月2日上午,我和陳德文(綏中縣葛家鄉人,男,57歲,鄉電管站電工,01年3月被迫害致死)被分到教養院勞動一大隊,強迫我們學習攻擊大法的書報、錄像、電視新聞和其它材料,不學就強迫我們撅著、罰在走廊站著、毒打、電棍電、跑步,威脅、恐嚇等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對於我受到的迫害,僅舉幾例說明:

①一天,惡警郭愛民(管教科幹事)叫猶大給我們堅定的學員念攻擊大法的報紙等,我們不聽,郭愛民就叫我們到走廊裏站著,一站就是幾天,有時晚上站到就寢,每天站8-9個小時,腿都站腫了,被罰站的有:張璇,蘇洪濤,陳德文,高文志。

②一天,史教導員(一大隊)叫我們讀攻擊大法的資料,我們不讀,就強迫我們跑步25圈,第二天跑30圈(約4000米左右),手裏還拿著1米左右長的竹竿趕著。回來後給我們發誹謗大法資料,我們不要,惡警史某就強迫我們撅著(就是兩腿繃直,身體朝前下方彎腰,兩臂下垂與地面垂直接觸),陳德文不撅就硬按他,用竹竿抽,竹竿都抽斷了。被折磨的人有:我,陳德文,劉永輝,榮海軍,蘇洪濤等。

③一天晚上,「四防」組長王貴清以叫我們背勞教守則為名叫我們撅著,並用笤帚打劉永輝和榮海軍的頭部、肩部等,笤帚都打碎了,就再用鞋打榮海軍和劉永輝的臉。劉永輝撅著的時候王貴清用木床板打其腰部(板長90釐米,寬13釐米左右,厚為2釐米左右)。劉永輝、榮海軍的臉都被打得破腫,第二天我們看到劉永輝吐痰時痰裏帶血絲,腰受傷,長時間不能正常活動。事後王貴青說:「這是隊長的意思,郭幹事(郭愛民)叫幹的:給他們點壓力。」這次受迫害的有:我,陳德文,劉永輝,榮海軍,裴廣斌,蘇洪濤,龐明遠。(註﹕以上①-③為2000年5月份以前的事情,哪一天的日期記不清了)。

2000年5月30日上午9點左右,我和陳德文,蘇洪濤,勞動二大隊的王茁,姚彥會,王洪廷共計六人被帶到新收大隊,讓我們在新收大隊教室前橫站一排(聽說辦「強制轉化學習班」)。惡警張福勝,佟利勇帶著」四防」劉亮、劉強、王濤、史××、張××、李樹學等人強迫我們讀誹謗大法的書。張福勝第一個問我:讀不讀?,我說:不讀。張福勝上來就是幾個嘴巴,又問:讀不讀?我說:不讀。張福勝又給我幾個嘴巴。再問我還是不讀,就把我拽出來打嘴巴、用拳頭打腮部、前胸、胸口(打胸口打得喘不上氣來,等緩上氣來再打)、還用腳踢。打得他手上都是血,叫站在旁邊的「四防」打半盆水洗手後,把水潑到我的臉上,這時把其他人也都拽出來打,當時我和陳德文挨著,把我打倒了,把我拽起來,又把他打倒了,我們又一起站起來,打了一陣子,這時惡警張福勝把幾個「四防」叫到一起分配任務,並說:「我賦予你們權力。」說完走了。史××接著用拳頭打我的腮部、掌砍脖子、胸部,一邊打一邊炫耀說:「在家練過,我掌可劈磚」。還說:「牙咋不掉呢,他這牙長的真結實」。劉強打蘇洪濤,劉亮、王濤打王茁和姚彥會,強迫我們跪拖布桿(臘木桿),兩人跪一根,不時的還拳打腳踢,陳德文因不跪就把他拽走迫害。惡警張福勝用腳踹,擰了一下拖布桿,頓時我膝部巨痛難忍,至今傷疤可見,2個月的時間下樓膝部仍疼痛支撐不住。惡警佟利勇拿電棍不時的在每個人頭部電幾下,幾個」四防」分別把王茁拽到大屋、姚彥會被拽到另一大屋、我被拽到庫房、蘇洪濤留在教室進行毒打。強迫我做俯臥撐的低式,得做平,肚子不能著地,還一邊用拖布桿打。這時四防史××把法律書打開叫我讀,我說:「不讀。」(因為這本書裏面有攻擊法輪功內容)。又強迫我繼續跪著,打我(兇手有劉強、王濤、劉亮)、橋式撅著(兩手著地,身子弓起來,兩手與兩腳的距離比較遠,這樣兩腳就抓不住地,向後滑,很累,很難受的整人方法),身體已經精疲力盡了,說話也沒勁了,有時王濤、劉亮叫我站起來當沙袋一樣打組合拳,耍戲著玩。晚上8點左右,喝得滿臉通紅的張福勝進號時看到我說:「你怎樣,讀不讀」。我說:「不讀」。他說:「跪著,跪到12點」。這次我被打得左臂疼痛難忍,不能過肩,腮部被打爛,吐的是血和肉,吃飯張不開嘴,頭、臉被打得變了形,腫得很大,胸部打得20cm×30cm一片青紫,腰部嚴重損傷。

6月1日下午3時左右,姚彥會被打昏,昏迷14.5小時,惡警用電棍電都沒有反應,不省人事,惡警不管、也不搶救。半夜在法輪功學員的催促下,「四防」趙富軍背他下樓,惡警佟利勇(他一直不歇勁地折磨法輪功學員)跟著坐車去醫院檢查。

以後我們每天被罰坐在水泥地上,兩腿伸直,兩手放到膝蓋上,腰挺直,一天坐8小時,一坐就是兩個月,還時常遭到惡徒的毒打(後期打人的還有馮三、四防組長王殿臣)。

2000年7月25日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大隊(分住三個大屋,為三個中隊),把我們關到嚴管中隊,門口掛著「嚴管嚴教室」的牌子,這裏約16人,中隊長是張國柱。在嚴管期間,我們每天8小時坐在地板鋪邊上不許動。遭「四防」高愛國等人打罵是常事,我們的腿都坐得腫脹很粗,站起來時,筋都很疼。嚴管嚴教室當時受迫害的有我、蘇洪濤、王茁、姚彥會、趙連新、王洪廷、楊將威、裴廣斌、龐明遠、劉永輝、榮海軍、劉全旺、黃立忠等。惡警為劉國華(迫害法輪功大隊長)、范永傑(副大隊長)、劉海厚(中隊長)、丁文學(中隊長)、張國柱;「四防」有高愛國、支博、支立國、曹帥、魏文忠、陳文武等。

2000年12月1日,副院長姚闖帶隊把一部份學員帶到勞教樓東側隊長辦公室,電棍充電等待。下午惡警劉國華帶領一幫惡警手提電棍和錄音機衝進西側號內準備暴力強迫我們聽攻擊大法的錄音,當時東側號內數名法輪功學員被打、被電迫害幾天了。劉國華進屋便揚言:「誰不聽站起來。」當時十多個人全部站起來,有張璇、趙連新、陳德文、劉全旺、李學民、何鳳華、趙國輝等,前幾人被手帶背銬,拖拽到服務樓二樓(勞教包房)分別進行毒打、電棍電、鞋底抽臉嘴、皮帶抽。我和陳德文在一個屋,幾個惡警迫害我們,一個惡警電陳德文,張福勝用兩根電棍電我的脖子、頭部、肩和後背,之後又去電陳德文,又一個惡警接著電我一陣,惡警李劍(迫害法輪功大隊幹事)過來拿鞋底抽我的嘴,這時惡警張國柱拿電棍一邊過來一邊說:「聽說你挺有鋼」,兩根電棍夾著脖子開始電,又電了一陣子。一頓毒打之後把我們幾個人拖到一個大屋子,我被打得右胸,右肩不能用力,只能輕輕呼吸,否則胸部疼痛難忍,脖子只能前伸不能後仰,後仰時支撐不住頭,左耳唇被電棍擊穿,耳朵、嘴、脖子流淌著黃水。2個月左右時一按胸部還有壓痛,傷好後右胸上部有一塊骨頭略高;趙連新被打得頭腫得像西瓜,兩眼打成一條細縫,眼底充血,看人時得用手扒開看,嘴唇打成四瓣向外翻淌著血水,無法進食,脖子、臉上的電擊傷淌著黃水,面目皆非無法辨認,真是慘不忍睹;李學民、何鳳華、陳德文、劉全旺他們都被打得頭腫得很大,耳朵,脖子,嘴流淌著黃水。這天參與的惡警有副院長姚闖(專管迫害法輪功)、劉國華、張福勝、張國柱、王勝利(管教科長)、郭愛民、李劍、劉海厚、丁文學、范永傑、李希寬等。

以後每天的下午2點左右,把我們分別一個一個的拽到另外的屋裏用電棍毒打迫害一次,一共連續了四天,用電棍電少則二根,多則5-6根。一邊電一邊問我聽不聽?我說:不聽。問:為甚麼不聽(錄音)?我說:「攻擊大法、罵老師的我都不聽」。問:「能不能做到遵守院規院紀」?我說:「不能」。問:「連院規院紀都不遵守嗎」?我說:「遵守院規院紀不和決裂一樣了嗎?」(因為院規院紀中有《法輪功六不准》和認罪認錯等字樣,這和正常的公民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不一樣,我們沒有犯甚麼罪,無辜的關押是在剝奪我們的人身自由,是對人權的踐踏,是對我們生命迫害,這一切都是強加的,非法的,是在犯罪)。他們就再電。四天後不電了,每天都是倆倆銬在一起坐在水泥地上不能活動,晚上12點才許睡覺,有的幹警叫早點睡覺時,劉國華看到後說:「誰叫他們睡的,得到12點睡」。一天晚上,值班惡警王××污辱大法與師父時,趙連新正告他不要這樣說,他就狠踢坐在地上的趙連新的胸部。那幾天我們時常遭到惡警的刁難,打罵和踢踹。第十二天陳德文、何鳳華、趙連新因不佩戴教養院發的教養員的牌子,幾個惡警從背後猛踹陳德文,踢趙連新、何鳳華,又把何鳳華拽到別的屋裏電,何鳳華被電暈。這天我們被從服務二樓送回大隊,之後何鳳華也被送回,共計十二天,我們被電了四天(其中何鳳華被電了五天,第十二天電何鳳華的惡警有王勝利、張福勝、郭愛民、丁文學)。

教養院一樓東、西兩側均關押著堅定的大法學員,01年10月以後約有一個月左右每天晚上集體學法,中午發正念之後多數人煉功,早上、晚上也有部份人煉功,但時常受到干擾。2001年11月27日晚上,東側號內學員10餘人正在學法,「四防」組長郭春江叫「四防」葉慶斌在屋裏放收音機,郭春江把教室的電視機放到最大音量來干擾我們學法,我當時善意地叫葉慶斌把收音機的聲音放小一點,他不聽,我們就一起背經文。惡警劉佳文、謝博(迫害法輪功隊長)、劉海厚、孟慶華(迫害法輪功大隊教導員)、季承國(指導員)等和「四防」郭春江、葉慶斌、錢立忠、還有新收的普教進來,強行把我們10個人拆散,分別分到兩個大屋,1號房5人,3號房5人,我們繼續堅持學法煉功。第二天(11月28日)我們開始絕食抵制迫害,西側學員也陸陸續續絕食,共計20餘人。教養院也做了迫害準備,增加了二十左右個「四防」,值班警察增多。11月30日晚上,3號房學法煉功時受到惡警及「四防」的阻攔,葫蘆島市防暴大隊全副武裝前來鎮壓(聽說是市長下令以暴力事件處理),一些學員被防暴大隊強行拖去看守所(情況不詳,據說有10人左右,其中有張成潔、錢鵬、周維生、何東遠、李利新、楊將威、王茁、任曉北、於長文等。後來聽說有幾名同修被判了刑),一部份被留在教養院迫害。當時我被銬上了反銬,一樓東西兩側號內都有,我在東側,一個一個被拖出去毒打、電棍電。惡警謝博和「四防」把我帶往值班辦公室(東側南面隊長辦公室),準備施以酷刑,把我弄到屋裏,他們還繼續迫害我,張福勝把我往地上按時,我昏了過去,這期間血流到脖領、前胸、地上許多,它們才住手。這時張福勝說:「就你這樣的好了以後還得收拾你」。市醫院120急救中心來人把我頭上的傷口縫合,縫了6針,之後抬回號裏(3號房)躺在床上,雙手銬在床的兩側,由「四防」郭春江、葉慶斌、錢立忠等看著。這次除了防暴大隊之外,參與的惡警有張福勝、謝博、王勝利、宋忠天(管教科幹事)、王大柱(院醫)、丁文學等,此外還有其它大隊的隊長十多人(叫不上名);「四防」有郭春江,葉慶斌,錢立忠等20幾人。

2001年12月2日,惡警開始給我強行灌食,郭春江用竹筷子把我嘴唇扒開,葉慶斌,錢立忠捏著鼻子,有人按腿從壞牙縫往裏灌,連嗆帶吐灌了五遍,致使惡警是劉佳文。12月3日上午,孟慶華指使郭春江把我嘴唇扒開,錢立忠捏鼻子,葉慶斌灌食,幾個按腿,也是連吐帶嗆,惡警孟教導員一看說:「別灌了」。於是叫兩個勞教犯把我架到三樓老殘隊,躺在床上,兩手用手銬銬在床的角鐵上。院醫王大柱給我插鼻管,以後由勞教犯李曉林和另一犯人用注射器往胃裏注食。大約12月7-8日,在王大柱的指使下,勞教犯陳文武把我左手用手銬銬在床的左上角角鐵下邊的圓管床腿上,頭和肩墊起一塊床板(板長同床寬,板寬約15㎝,厚2㎝左右),手臂、肩此時成向後掰狀,造成左臂失去知覺,四天後將左手扣在左側床角鐵上,李曉林把我右手扣在右床角鐵上,兩腳用襯褲綁在床上,把腰部,腿部的床板拆掉,大約10天左右開始向我胃裏打酒,還說:「你們煉功的不是怕酒嗎?給你們打酒,功都沒了,看你們還煉甚麼」。第一次打的是啤酒,王大柱說:「給你們一人打一罐」。當時室裏絕食的還有呂大偉。第二次打的是白酒,我說:「我有酒精過敏史。」王大柱說:「你說過敏就過敏哪?」我說「你可以問我家那的人很多都知道」。王大柱命犯人:「給他打」。我說:「你們各位都記住,如果我過敏出甚麼事,將來有你們說話的時候。」結果還是打了。當時在場的有王大柱(院醫)、李曉林(勞教犯),以及呂大偉(法輪功學員,當時也在絕食)、郭俊偉(法輪功學員)等十人左右。第三次打的還是白酒,造成我過敏,身上起小紅點,奇癢難忍,呼吸憋悶,被銬在床上苦不堪言。40-50天時,身上還有脫皮的地方,受刺激就發紅,起小點刺癢的難受。從2001年11月28日-12月28日(此時已被加期三個月),我絕食30天,最後他們以「有病」為名放了我。

我這次被迫害之後兩眼看東西模糊不清,回家四天後才正常;左肩、臂被銬得50天左右還活動不自如,期間不能搬重物和上舉動作;腰部疼痛,運動不能自如,不能承重物(註﹕幾次的迫害對我腰的損傷很重,以前幹一天的活身體都不覺累,即使累一夜就緩過來);消化機能尚未完全恢復,有時胃痛,肚子脹大有壓痛;失眠,睡覺少。

以上是我二年多被迫害的主要經過。惡警們執法犯法,公然踐踏法律,踐踏人權,搞株連,殘暴而野蠻,欺騙善良,這是邪惡的敗類對法輪大法、對大法弟子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他們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人格受到污辱,身心受到迫害,還對我生命、身體健康造成威脅,使家庭遭受不幸,妻子整天擔驚受怕,常常哭泣,多麼希望丈夫在身邊壯膽。爸爸是好人──孩子用眼淚盼父親免受迫害,柔弱的心靈飽受創傷。老父由於上火,眼睛動了手術,經濟上蒙受損失,使原來收入不高的生活雪上加霜,難以維持,這都是江××一手造成的。江××的暴虐給中國民眾和人類的生存帶來威脅,因為它打擊的是人類的本性,希望各界民眾都行動起來,積極投入到道義法庭、人心法庭、人間法庭對江××的審判。

後記:2001年12月28日,張璇回家後在單位上了一段班,由於惡警的不斷騷擾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10月左右張璇在錦州被綁架,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錦州教養院。

註﹕本文主人公張璇,男,46歲,南票礦務局設計所預算助理工程師。家住遼寧葫蘆島市南票礦務局黃甲住宅30號點式樓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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