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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新津縣法輪功學員江水蓮遭綁架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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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24日】2001年初的一個晚上,新津縣五津鎮派出所及五津鎮政府人員大約二、三十人,闖入五津鎮城北村法輪功學員江水蓮家中,謊稱查戶口,欲綁架江水蓮。剛好,江水蓮上街去給女兒購買結婚用品未歸,這夥人便埋伏在江水蓮家門口不遠處,江水蓮回家的必經之路旁。此時天已黑盡,大約埋伏了十幾分鐘,江水蓮回家途經此處時,黑暗中二、三十人突然一擁而上,把江水蓮綁架。江水蓮的丈夫見妻子被這群惡人野蠻綁架,忙上前想將惡人拉開,結果將一警察的領帶拉壞了,警察強逼江水蓮的丈夫賠償二百元錢,並且誣陷江水蓮的丈夫擾亂公共秩序,罰款二百元,江水蓮的丈夫共被強行勒索了四百元錢。

江水蓮被公安抓去關押了三個月,交了五千元罰款才被釋放出來。由於抓捕江水蓮時,被黑暗中突然竄出二、三十人連拉帶拖的驚嚇,以及在三個月關押期間所遭受的多種高壓迫害,精神受到強烈刺激,江水蓮出獄時已精神失常。家人帶著她去醫院治療,花了幾千元錢才有所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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