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她到縣城較繁華的地方寫真相短句,由於看不清底稿,就用打火機照明,風吹得火苗直晃,仍看不清,她想我用的是天燈,火苗立即直起來不動了,她的文化水平很低,所以寫得很慢,11行的句子寫了一個多小時,她旁邊停著兩個騎摩托車的人,停了很久也沒看她一眼。
有天晚飯後,她到商店買了一瓶墨水,去一國道橋頭寫真相標語,第二條剛寫幾個字,就被兩個公安發現,讓她擦掉,她就給他們講真相,公安人員不聽,奪她的筆把筆頭弄掉了。他們說不擦你就跟我們去公安局。她說我不去,公安就把她停在旁邊的自行車推走,說明天上公安局去推車,就走了。她想,我得寫完,就用掉了頭的筆桿蘸墨水繼續寫。剛寫完,那兩人又回來了,說你還寫呢,就拽她,要送她去公安局,她當時心裏感到有點被帶動了,但馬上意識到這心不是我,就發正念;又有點急,一想不能急,心想請師父加持,若需要我去講真相我就去,否則我不去。公安硬拽著她走,她硬是不走,並機智的將墨水瓶藏在一個樹坑裏,公安把她拉到不遠處停放的一輛警車前,問她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說是,那人馬上就給別人聯繫告訴這有煉法輪功的,又返過來對她說你沒看電視上殺人了嗎。她就給那兩人講真相,並告訴他們煉法輪功的不殺生,自殺也是有罪的,書上寫得清清楚楚,講完後發正念用罩將他們罩住,他們都看不見我,隨口說了聲「先走一步」,邊說邊推上自行車飛也似地從二人身邊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