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是由其創始人李洪志結合佛家和道家思想以及中國傳統氣功而創立的。1999年,中國政府取締了法輪功,並將其稱為"X教"。
這起訴訟的原告們說,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是由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澤民計劃並指揮的。
星期三(20日),代表原告方的律師喬治亨利博捷在提起訴訟之後表示,儘管比利時在本月早些時候對比利時的大屠殺法案做出了限制,但他有信心,公訴人不會拒絕審理這一案件。
博捷對路透社說:「之所以決定要提起訴訟並對那麼多人的安全承擔責任,是因為我的委託人以及我本人都認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接受。」
修訂之後的大屠殺法案對起訴設立了嚴格的條件限制,並規定需要遵從國際豁免權規則。另外,依據新的法律,只有比利時公民和長期居民才有權提起訴訟。
博捷說,起訴江澤民的原告當中有比利時公民和長期居民,他的案子因此而得以加強。
博捷預計,公訴人會在九月份宣布是否決定繼續進行這一訴訟。根據修改後的法案,如果公訴人拒絕訴訟,原告將無法上訴。
第一個採用大屠殺法案的成功案例就是由博捷經手進行訴訟的。在那個案例中,兩名盧旺達修女因為她們在1994年種族屠殺中的罪行而分別被判12和2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