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鴻章:應擱置立法或無限期擱置 |
簡鴻章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特區政府現在作出的修訂,固然是表示這次立法是有問題,「但我覺得只是作出修修補補仍然是不足夠,我們要求的是撤銷立法,最起碼要無限期擱置;23條本身有很多漏洞,即使沒有已經修改的條文,仍然有很多陷阱。」
他認為,立法後,即使不是立刻拿出來用,23條會為港人造成一種恐怖氣氛,令人人自危,這已經是一種無形的迫害。他說:「這次的立法會對香港的經濟和民生造成深遠,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損害,所以在這個時期我們是明確要求撤銷立法,最低限度是無限期擱置立法。」
法輪功最關注的是《禁制機制》條文,這條取消了是不是應該足夠?簡鴻章回答說:「固然很多人看禁制機制條文是針對法輪功,取消了此條文,表示政府不可以用該條文來針對法輪功,但是從23條立法整個立法精神來看,一開始就是『居心不良』。」
他續說:「為何『居心不良』是因為此條法例是中國大陸以江澤民為首的專制的政治集團一手搞起來,目的是要壓制香港人的人權自由,和針對法輪功和其他團體,對香港人的未來造成一個深遠的危害,所以基於這個立足點我們要反對23條。」
簡鴻章再拿刀作比喻23條,他指現在的「修補」就好比刀仍然要斬下來,只是考慮如何斬。所以根本的問題就是要把刀收回,撤銷立法。他認為,撤銷立法對香港整個社會都有好處;令整個社會冷靜下來,讓人們有一個思考餘地。
他相信:「在將來一個適當時候,港人會為自己制訂一些真正能維護到人權的健全法律,但肯定不是現在。至於那些執意要立惡法,迫害人民的人,若繼續他們的做法,在將來法律健全的社會裏,這些人是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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