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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大法弟子何志維被劫持在三水婦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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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7日】廣東省珠海市大法弟子何志維,女,41歲,廣東南海人,大學本科畢業,97年底開始修煉大法,原是珠海市報關公司業務部門副經理。

自7.20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大法後,何志維因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以及在本單位教身體差的同事煉功,先後被珠海市報關公司、公安局及「610」迫害,強行拘留兩次,2001年因拒絕參加珠海市的非法洗腦班而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4月,在廣東省揭陽市,何志維與珠海市大法弟子林武勇、丁亦吟夫婦倆一起,被不法公安借搜查出租屋之機強行綁架回珠海,610歹徒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他們非法關押在珠海市前山金福廣場20棟的小屋裏,進行了長達半年多的強制洗腦。由於他們不屈服,於是610歹徒又把他們送到珠海民富大酒店進行迫害。(珠海民富大酒店是珠海市610歹徒專門用於長期迫害大法弟子的場所。)

2003年春節前,何志維在洗腦班組織的晚會上公開要求同修不要聽信謊言,要堅信師父,堅修大法,於是她被轉送到珠海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遭到更加瘋狂的迫害。

由於堅持修煉大法,何志維已被珠海市報關公司開除黨籍、公職,撤去報關公司部門副經理的職務。其丈夫也因為承受不了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的不法之徒騷擾和壓力而被迫離婚。十二、三歲的女兒也因為修煉大法而被學校、居委會及何志維前夫嚴密看管失去了人身自由。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何志維的母親、哥、姐、弟及其他親屬多次探訪,均遭到拒絕,電話也不准其接聽。親屬為了解情況電話詢問幾句就被對方強行掛斷。今年五一節期間,哥、姐到珠海探望,被告知何志維已被轉到三水市的省婦教所。在珠海市,何志維已跟丈夫離婚,女兒雖判了給何志維,但未成年,也沒有其他另外的親屬。而遠在佛山、南海的親屬對此卻完全不知情。家人只好轉到三水勞教場打聽,被告知婦教所已搬遷其他地方,並且在非典期間一律不准探視,令家人十分無奈。到目前為止,何志維是甚麼時間送去省婦教所的,判了多少年?人身是否安全?等等,她的家人和朋友均一無所知。

在此呼籲全世界善良和正義的人們齊聲譴責江氏集團的反人類罪行,並預祝公審江惡的案件圓滿成功,衷心祝願善良的人民能覺醒,珍惜法輪大法,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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