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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回顧:「6.10」是一顆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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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7日】 談癌如談虎。癌症稱為絕症,因為它是要命的。人有得癌的,國家也有。「6.10」就是一株寄生在我們國家肌體的致命毒瘤。它如同癌細胞一樣的瘋狂,如同癌細胞一樣歹毒。它毒害的是整個國家。

兩年前中國出現的這個「6.10」是個怪胎。查遍黨章和憲法找不到「6.10」存在的根據。它是非法的,它的存在是對文明的諷刺,然而在中國的今天它不僅存在,而且還凌駕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政機關之上,對他們有無限權威。這是個怪胎,它的出現是亂黨的開始,是亂國的開始。它的出現也宣告這個國家已無法可言,極權政治已登峰造極。這是文革混沌的重演。

「6.10」在鎮壓法輪功高潮中,於99年6月10日成立,專為鎮壓法輪功的。它是江澤民的暴力工具,劊子手羅幹的別動隊。它集抓、打、關、殺、判等一切權力於一身,也擁有推行各種酷刑與施暴的各種權力。一句話,在中國它橫行霸道,無法無天。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是指正常的政治生活和社會規範。本來,憲法中規定國家有國務院管理,黨章規定黨有黨中央領導。「6.10」算甚麼呢?它殘酷地摧殘人類的良知,冷血地鎮壓自己的人民,野蠻地蹂躪國家憲法與法令,肆無忌憚地破壞黨的原則與傳統。它是黨中黨,國中國。它禍及國家和民族。

江澤民對待國際恐怖主義者要求國際大家庭講證據。江澤民這個流氓集團對法輪功調查過,他們秘密調查兩三年,現在又公開鎮壓兩三年。這兩三年在逼供、折磨下死了多少人,找到了甚麼證據了嗎?沒有,根本就不存在。法輪功還是那麼堅信「真善忍」,遵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個「6.10」鎮壓的是老百姓,踐踏的是黨的原則、黨性、傳統與作風,破壞的是國家的政治生活,傷害的是國家根本利益與民族前程。

說「6.10」惡毒是說它凶殘沒有人性,它在胚胎中就帶一身殺氣。惡棍江澤民為了「治法輪功」下令打手要對法輪功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肉體上消滅」就是殺人嘛!來自這麼高的仗勢,打手們當然殺人了。「6.10」殺人如麻,而且極其殘忍。如把人活活打死(全國遍地),活活燒死(北京,淮安),拴在車上拖死(湖北),更有歹徒把人從樓上扔下活活摔死(遼寧,山東)。如此殘暴,令稍有人性的都不敢相信。然而它卻是事實,就發生在中國的今天。更有,不知有多少女修煉者被姦污,被凌辱,有多少大法弟子被關精神病院受摧殘,有數十萬人被關,投入勞教所,被拘留、洗腦,有多少大法修煉者被迫背井離鄉。這不是「6.10」的功績,這是它的瘋狂。

「6.10」的惡毒還在於它縱容犯罪。它本身就在犯罪,它把僅有的法制撕得粉碎。它利用地痞、流氓、罪犯等人渣鎮壓法輪功修煉者,其結果是甚麼?是禍患。「6.10」秉承人權惡棍江澤民的旨意對其嘍囉威逼,利誘,仍嫌不夠,還要隨時打氣,許諾,這類最典型的是「打死白打,算自殺」,還要吃定心丸─「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這裏我們看到, 這個 「6.10」是何等猖狂,下流。它瘋狂地摧殘法制,它亂法。人渣泛起時,百姓何以安生?!

「6.10」的惡毒還在於它盜用政府名義犯罪。為了達到個人卑鄙無恥的目的,只有進行陰謀活動。這些陰謀都是精心策劃的,而且利用國家機器、國庫財力付諸實施。這些陰謀的出籠多是拿法輪功開刀,更多的是為了強姦民意和打擊別人抬高自己。

江澤民妒嫉一切,也就憤恨一切。「6.10」出擊前導演的「4.25」事件,就是為向法輪功發動鎮壓製造藉口的同時發洩江澤民的私憤。「自焚」就是為製造鎮壓升級的藉口,江澤民要指鹿為馬,要樹立自己了。馬三家是「6.10」樹立的黑樣板,然而它的所作所為成了中國現代國家恐怖主義的活字典。

我的民族,古老文明的中華民族!我為其擔憂。要說「打砸搶」是文革種下的禍根,那麼現在「6.10」的一切罪惡對我們國家和民族的傷害更深更遠。「6.10」以它的瘋狂與殘忍給我們的民族在人類文明史上寫上了最黑暗的一頁。「6.10」這顆毒瘤不去,中華大地必將有更大的災難臨頭。

(本文首發於2001年10月12日)

(英文版相關文章: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27/12560.html
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3/15372.html
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14/14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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