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中國大陸一場全國法輪功大逮捕開始了。江澤民動用軍隊和警察開始在光天化日之下對老人、婦女、孕婦、兒童在內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據目擊者稱,其殘忍程度令人髮指。
當時,武警總部命令在北京的一萬多武警進入一級戰備,鎮壓修煉法輪功的學員。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中央電視台播出由民政部頒布的鎮壓通告以及攻擊法輪功錄影;法輪功學員紛紛向當地信訪部門要求停止迫害,被警方強行驅趕、毆打、非法扣押與審訊。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全國各地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三十幾萬人。人權組織提供的資料說,四年來,已經有七百五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三十多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其中,婦女約佔百分之四十八,老人約佔百分之二十六點五,為了達到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酷刑至少四十種以上,全國被非法判刑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十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財物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