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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點評新華社浙江毒殺案:我也覺得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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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2日】今天,同事拿一份外地報紙,上面登的是污衊大法的「浙江殺人案」,我馬上說:「你看,它們已無恥到這種地步,簡直飢不擇『食』,居然說乞丐和要飯的是最高層次,那我們都去要飯當乞丐不就行了?」她說:「就是,我也覺得太可笑了!」

接著,她說起了自己的一位在某家電公司上班的朋友的事。昨天朋友告訴她:一位消費者帶著某報一記者氣勢洶洶地衝進她們公司,要求賠償在她們公司購買的空調修理損失,在此空調一直放在她們公司的情況下,那位記者於第二天就登報報導:一消費者購買了某公司的空調,有問題找該公司修理,該公司將此空調修理壞了,此消費者還將空調拿到有關部門去鑑定了云云……。朋友說,公司鬧哄哄的,你們不知道真相的人這下肯定不會來買我們公司的空調了,現在又是旺季,公司損失肯定很大!公司老總氣壞了,此空調一直放在她們公司,那位消費者何時拿去鑑定了?這麼不負責任的記者肯定是拿了那位消費者的錢,現在的新聞太假了!公司老總要去找律師告他們。

於是,我不失時機的告訴同事:「你看,一般人受到這種不實新聞報導,傷害了名譽都要去告他們,而我們當初被那麼多媒體污衊時,我們當然要去找他們說理,但沒有一個律師敢接我們的案子(她頻頻點頭),我們怎麼辦?只有告訴人們:我們是被誣陷的,我們修真善忍無罪。這篇報紙你乾脆把剪下來銷毀掉,免得它再去毒害別人。」她說:「好,我馬上就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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