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我們說出姓名和地址。我說,我們的姓名和地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要看一下這些資料,看上面說了些甚麼。上面只是告訴人們法輪功真正是甚麼,現在60多個國家都有人修煉法輪功。說完有的警察就開始看資料,看完後只是笑。有邪惡者就罵人。我們對他說: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在做好人,你們憑甚麼抓我們。惡警所長根本不聽我們說的,打電話到公安局政保科,不一會政保的小頭目帶著倆人來了,並認出了我們。
下午八點多鐘,同修從派出所正念走脫。邪惡所長發現走掉一個,魔性大發,對我又吼又叫,說這回非判我勞教不可。我說,你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後來,他們做我的材料,要將我刑事拘留,要我簽字。我拒不配合邪惡,堅決不簽字。他們說,不簽也帶走,當晚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裏,我採取絕食來抵制邪惡的迫害。到第七天,看守所管教開始灌食迫害我。它們灌我時,我想灌進去的都是不好的東西,想都吐出來,果真都吐出來了。第二天,管教又要對我灌食,我不肯出去,管教叫犯人把我抬出去。由於有了怕心,我答應自己喝。不知是甚麼東西,喝了以後很難受。我悟到不能喝了。第三天再灌食時,我就不肯喝。管教見我堅決不肯喝,就沒有強迫。到絕食第十一天,管教看我幾天沒有喝,就叫外勞人員拿給我喝,喝了以後我又很難受,馬上悟到我不能一錯再錯了,不能被人心所動。後來管教要我喝,我堅決不喝。它們說不喝就再灌。我說隨你們怎麼灌,我肯定是不喝的。這次灌我時,我就馬上發正念,並請師父加持,請所有空間的佛道神及護法神幫我清理邪惡。就這樣這次灌食沒有讓它們得逞,我馬上把管子拔出來。以後幾天,它們再沒逼我喝。經過十八天絕食,於六月三日在家人交200元後,我被放回家了。由於迫害,身體狀況很差,回家兩天後,身體便發癢、浮腫。我要繼續做好,加強學法,徹底清除邪惡對我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