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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李祥春絕食事件看大陸大法弟子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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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5日】相對而言,李祥春事件的透明度是很高的,媒體,新聞發布會乃至大法弟子及親朋的呼籲都表達了這樣的一個心聲:放人。然而中共還是獨斷專行,一條「與插播事件有關」就給他判了三年刑。引發了李先生的絕食抗議。抗議內容包括被非法判罪,沒收轉給領事官員的有控告內容的信件,沒收大法書籍等。

那麼大法弟子為何要冒險插播電視真象呢?國內普通的大法弟子在類似李先生的情況下會受到怎麼樣的待遇,付出的代價是怎樣的呢?

第一,中共不但不允許百姓知道真象,而且還編造自焚等假象栽贓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不得不借用網路強行插播,以救度被矇蔽的眾生,為此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判刑,酷刑甚至死亡。有的長達18年,20年。第二,通過光盤講真象之難。國內堅修的大法弟子被迫流離失所,生存都成了問題,建資料點需資金,安全也是個重要問題,發放光盤過程中有危險,中共的基層──居民委員會已告誡居民:收到法輪功材料必須上交,居民即使收到了光盤敢不敢看?許多居民家沒有能放光盤的機器。插播的實效是很大的。所以他們幾乎是在不惜一切代價地在做。

再從李先生抗議的第二條:沒收信件來看,7.20以後許多大法弟子上書人大,辦公廳等處,要求糾正對法輪功的錯誤決定,凡署名的均遭到懲罰,判刑,拘留,洗腦等等,某大學教師只因給各政府機關寫信被通過筆跡查出後就被送到轉化班強行洗腦,據說這還是借了某廳級幹部夫人的光,否則的話就是教養院。

最後再來說一說沒收大法書籍,搜家,翻包,抄身以查抄大法書籍這是中共警察司空見慣的事,而且無論在哪裏,只要你有大法書籍就會被捕。被捕後不許家屬探望,封鎖消息,掩蓋迫害事實這也是非常普遍的事。

透過李祥春事件對國內大法弟子的境遇可見一斑。上訪被抓,上告被判刑,發傳單光盤甚至在公開場合面對面講真象的做法也正是江澤民鎮壓的對像和理由。哪裏是大法弟子說理的地方?哪裏是國內大法弟子能真實地表達心聲的地方?

國內的大法弟子強烈要求公審江澤民,在他的政策淫威下,每天都有大法弟子在迫害中死去,每天都有人被抓被打被判刑,正義善良的人們豈能允許中共的惡行繼續下去?讓我們大家來共同聲討,抵制、阻止這場迫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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