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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香港需要一個大大的防「病毒」口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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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令香港的新聞業、旅遊業及商業陷危險之中
【明慧網2003年6月4日】([注]本網站所轉載的參考資料皆為非修煉界人士所撰寫,不一定和法輪功學員的認識相同。)

今年2月11日,在中國廣州的一個記者招待會上,當地的官員對提問的香港記者說:香港民眾不必對當時正在廣東內地流行的一種神秘疾病擔憂,那不是一種新的疾病,而且已經為完全控制住了,香港公眾應該相信中國的政府。

現在我們知道,在那個所謂「被完全控制住了」的時期,當地因該病死亡的實際人數比當時官方所承認的數字高出了好幾倍。

作為結果,在這次記者招待會的十天後,一種後來被稱為SARS的病毒悄悄地跨越羅湖橋,進入毫無防備的香港,再由香港擴散到世界。它奪走上百的港人的性命,令數千港人染病,並使香港經濟倍受打擊。

今天,在「香港回歸」的五年多之後,還有另外一種「病毒」正在處心積慮地要進入香港,那就是「對23條立法」。它的目標是破壞香港的新聞、言論和結社自由,壓制港人批評和監督政府的權力,而那些正是香港社會的免疫系統。儘管香港特區(SAR)政府和內地政府的官員都在信誓旦旦地勸說港人不必擔憂,但這個病毒將從根本上侵蝕香港社會運行機制,將所謂「一國兩制」送入墳墓,並成為香港體制徹底中國化的轉折點。

以上兩個病毒的傳播,都借助了一樣的工具,那就是謊言和掩蓋真相。不僅僅是2月11日,不僅僅是4月20日以前,時至今日,中國政府不但仍然在禁止傳媒未經官方批准自行報導疫情,而且仍然在以「造謠傳謠」的名義抓捕相互轉告疫情的民眾。

根據現在擬定的條文,23條實施以後,當再發生類似SARS這樣威脅香港的疫病,而內地隱瞞真相,對此秘而不宣的時候,如果任何香港傳媒或普通港人對有關真相進行披露、報導或交口相傳,都有可能會被以「非法披露機密」的罪名關進監獄。

就在上個星期,楊子立等四名關心中國社會問題的青年學者,由於私下交流意見而被判刑八至十年;再早二星期,四川的黃崎,由於舉辦尋找丟失兒童的網站而被判重刑;去年十二月,也就是SARS開始在中國流傳的時候,北京女大學生劉荻因為在網上表達意見而被抓,至今未被審判。

23條立法以後,所有這些都有可能在香港發生。

為了香港社會的健康,為了香港民眾的健康和安全,也為了中國大陸民眾的健康和安全,甚至我們這裏每一個人的健康和安全,香港民眾需要對真相的知情權和對謊言的揭露權;香港需要一個大大的防病毒口罩,那就是:抗拒23條的立法實施!

(本文根據張小剛在澳大利亞悉尼「揭露謊言,挽救生命」公眾集會上的發言整理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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