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人間首惡需要大法弟子的整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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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3日】

1、起訴江澤民的目的是甚麼?

師父說:「大法的任何工作都要為人得法和弟子的提高為目的,除去這兩點都是無意義的。」(《精進要旨--清醒》)。前兩次江××流竄到海外,全球大法弟子高密集度發正念時,有一些同修目的性較強:邪惡迫害這麼長時間了,早點消滅它,創造一個和平時期。實際還是帶著不想再承受了的心理,希望這件事快點結束。我當時雖然覺得這麼想有點偏激,但法理上認識不太清楚,也還是偏重發正念,把學法和講真象放在了第二位。海外同修也有因為偏重發正念和有求出現的一些干擾,如不讓登機、不讓入境等(當然,可能還同時存在其它的原因)。

一年多過去了,而且起訴案也準備這麼長時間了,大家在這個問題上也應該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但邪惡的臨死掙扎在很多方面造成了干擾,包括很多同修的麻木。不在法上認識,很難破除。

在此感謝海外同修的提醒和集體發正念的倡議,使我開始重視最近一段時間的干擾和不正確狀態。

2、既然目的明確,自己做得如何呢?

我發現一些同修(包括我自己)不僅僅在起訴案這一件事情上麻木,很多事情都處於一種麻木、等待、依賴的狀態:對海外同修(如李祥春)受迫害表現麻木,覺得自己已經在受迫害了,對海外同修無能為力;過於依賴海外同修的援助;在家的依賴流離失所的(本地區原來大量的資料都來源於流離失所的同修建立的資料點,很多大資料點陸續被破壞,結果造成資料很缺);在家不出來的依賴一直在正法、精進的;做真象願意去外區做,本地區指望外區的同修做,結果一些人連鄰居、同事甚至親友都不知道真象;自認精進的不願幫助掉下去的或一直不出來的……甚至學法、發正念、講真象都只是流於形式,不是用心在做,而是用時間在做,狀態不好時用「我在忙著做正法的事」或「我也在講真象」來掩蓋。面對各種干擾卻不能在法上認識,長期被一些枝節問題和情所纏繞。

海外起訴既是為了揭露和清除邪惡,也是為了開創講真相的大環境,使全球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更方便地、更廣泛地、更多地救度眾生。如果不能把自己作為這場大戲的主角──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而總是覺得自己像個力不從心的常人一樣,期盼海外學員甚至常人社會中的某些政府、人權組織為自己主持公道,那就是基點還沒有完全在法中。修煉就得在法中修,否則會錯失機緣、誤己誤人的,將來真相大顯時肯定追悔莫及。

所以說,起訴江××不只是起訴本身這一件事,也絕不是大陸大法弟子配合海外同修發正念的事。做好這件事,需要每個大法弟子主動的整體提高。

作為大法弟子主體的大陸大法弟子應該如何去對待這件事?我們自己是否明確起訴案的重要性並把此信息傳遞給常人,從而讓邪惡無處藏身?我們是否做到「他的事就是你的事」,消除間隔而不是保持和製造間隔?比方說,目前薩斯病確實給我們講真象帶來了一個有利的切入點,但隨之而來的地區性封鎖(北京很多小區都封鎖了,出入需持通行證,北京和很多省市、農村都限制外來人口進入),給我們發資料帶來了難度。「……我們常人中一切事情都是自己造成的。想求正法,走正道都很難,方方面面都干擾」(轉法輪)。是不是我們的等、靠、要和麻木人為地形成了間隔並促成了上述情況的發生?我們是否沒有辜負本地區眾生千萬年的等待?是否讓周圍人(茫茫人海中很多人都當過自己的家人親朋好友)都知道了「法輪大法好」?

同修說的好,我們是「大道無形有整體」,這個整體不是靠別人等別人建立的,而是每個大法弟子的主動參與和無私付出鑄成的。願我們每個人都以起訴案為己任,並以此為契機,真正把大法放在第一位,用心做好三件事,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不負眾生的希望。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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