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納議長在信中說,江是因其在對中國法輪功學員迫害中所充當的角色而被起訴的。
我在德州休斯頓的選民呈請我關注此事。他們對我講述了大量的有關家人被非法拘捕、監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殺的事件。
他說,美國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10月向美國伊利諾州北區東署的地區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書。該案原告A,B,C,D,E,F和一些有類似經歷的法輪功學員葉薇和汪浩,對江XX和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亦稱610辦公室)進行了幾項控訴,其中包括酷刑和群體滅絕罪。與我們國家在國際社會上關注人權侵犯的承諾一致,我支持並鼓勵貴部全面支持對江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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