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控制與自我偏見──寫給政法大學何秉松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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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23日】何先生:

我寫這封信,是由於讀了你的《恐怖主義﹒邪教﹒黑社會》一書。我曾是一知名大學的教師,因為抵制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而被長期關押在看守所。我自由後讀了此書,我為你深感痛心和惋惜。你既然公開出版此書,表明觀點,我想,你也不會反對或者也希望聽到不同意見。而且,在知識分子中特別是在中國政法大學,也有人持與你類似觀點。因此,我決定寫這封公開信。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不便署名,望見諒。

一、我們討論的基礎:良知

我沒有經歷過「文革」。我學歷史時想:在十年浩劫中,人的良知到哪去了?為甚麼每個人的良知不能凝聚起來抵制和糾正那個領導者的錯誤呢?我為我們民族感到悲哀。1999年江澤民一手操縱開始了「滅絕」法輪功的運動。海內外億萬法輪功修煉者,作為親身經歷者,作為知情者,不惜放下身家利益,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向人民揭露彌天大謊;雖然他們遭到大規模的殘酷迫害,卻仍然為挽救民族於危難而前仆後繼、義無反顧。「苟利國家生死以,豈以禍福避趨之」!從某個角度講,這就是法輪功修煉者的真實心理寫照。雖然我自己有幸成為其中一份子,但我仍然被這種大規模的善良民眾自願發出的洪大的氣勢所震撼著。我尊重每一個人對法輪功的不同看法。但每個人都可捫心自問:我有這份捍衛真理、救國救民的勇氣與責任感嗎?

當然,我國受控制的報刊輿論會把法輪功修煉者的大義行為污衊為「愚昧」。你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如此荒謬絕倫的「文革」,為甚麼會有人在「文革」中和「文革」後都認為「文革」是對的呢?

二、人這樣被騙:信息控制與自我偏見

一個人既可能被別人騙,也可能被自己騙。

一般人都認為自己有理智、會分析、會判斷。但是,如果他被虛假材料和謊言包圍了呢?而且哪個人又能說自己沒有偏見呢?我們知道法西斯國家是怎樣愚弄人們的。最拿手的一招不就是新聞檢察、信息控制嗎?戈培爾恬不知恥地說:「謊言重複千遍就成了真理」。世界上的獨裁者不都這樣奉行的嗎?鎮壓法輪功的過程中,不也把信息控制這招玩得淋漓盡致嗎?且不說我國從來就沒有過真正的新聞自由,就是1990年代興起的互聯網,我國不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立章管制,養了多少萬網絡警察,全球十分之一的網站不能訪問嗎?而且,跟信息封鎖如影隨形的就是「國家造假」。大家知道,法輪功洪傳世界六十餘國,沒聽說自殺、自焚的,偏偏中國就冒出那麼多,還有板有眼,如同真的?尤其是「天安門自焚」醜劇,國際社會更是覺得疑點重重。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會議的發言中明確指出這是一場蓄意栽贓的陰謀。這些信息你知道嗎?有人也許會想:這是西方反華勢力搞鬼,我們要愛國、捍衛國家尊嚴。大家知道,政治中充滿利益爭奪,甚至有言曰「政治無道德可言」。然而,拋開那些政治大帽子製造的迷霧,我們最注重的應該是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不要被任何幌子所迷惑。難道我們還要重複那些荒唐的話嗎? 「敵人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支持」,「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如果我們相信自己有良知,也會相信國際社會中的人們也有良知。雖然國際社會的每一行為不一定都是依良知而行,但除非我們自己詛咒自己,國際社會決不會都是我們的敵人。

誰對法輪功的情況最有發言權?是億萬法輪功修煉者。鎮壓以來,打破信息封鎖、透過民間渠道已查證的被逼迫、折磨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超過720人;正常健康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送精神病院「治療」的超過千人(以致國際精神病學會通過決議要來華調查);被勞教、判刑的法輪功修煉者數十萬人,中國勞教所一度三分之一以上的在押人員都是法輪功修煉者;送「學習班」(實為法西斯洗腦班)、受管制監控的法輪功修煉者數以百萬計;到北京和各級政府上訪的法輪功修煉者數以千萬計……這些信息你知道嗎?你看到的報紙和材料會說:98%的法輪功練習者已經脫離,政府對法輪功群眾是春風化雨……,可惜事實正好與此相反。我想與你重溫你於1980年5月21日發表在《光明日報》文章中的一段話:「當人民受到罪犯侵害時,還可以依靠國家政權得到防衛和保護。但是,如果這種非法侵害具有完全合法的形式又是以國家機關的名義實施時,在這裏,侵害者又是裁判者,而被侵害者卻坐在被告席喪失一切防衛自己的手段,甚至喪失了社會輿論的同情,這種侵害,不是比個別犯罪分子的侵害更可怕嗎,對人民的危險更大嗎?想像在林彪、『四人幫』反動統治下張志新烈士的慘痛遭遇吧!想想數以萬計的冤、假、錯案中含冤受屈的人們的不幸命運吧!他們都是被以國家政權機關的名義『合法』判處的」。

我再次重申:我不反對每個人對法輪功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不管你對法輪功本身有何看法,你了解江XX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野蠻迫害的現實嗎?如果你對尊重基本人權還有一個法學家的責任感,如果你對國家興亡還有一個公民的使命感,如果你對捍衛社會正義還有人道勇氣,請你親自去了解這場「滅絕」法輪功的運動的瘋狂吧!

三、社會公義:「即使我不贊成你的觀點,我也要捍衛你表達觀點的權利」

「鑑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鑑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辱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布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

你肯定非常熟悉這些話。──摘自《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鑑於法西斯主義暴政野蠻殘踏人權的沉重教訓,尊重人權正成為人類社會的共識。國際人權文件提供了「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世界各國憲法(包括我國憲法在形式上)都規定了保護基本人權原則。那麼,我國在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是否有法律依據?這是不是在搞國家恐怖主義?

眾所周知,德國納粹政權曾以「法律的形式」破壞「法治的實質」。這一歷史事實導致了二戰後對嚴格法律實證主義的反思。「惡法非法」觀念得到極大弘揚。如何把成文法與自然法結合起來並通過制度化的方式有效地保障社會正義成為國際法律界討論的中心題目。

政府在做事時,第一要符合正義與法治原則,第二不能借打擊邪教之名去達到某一政治目的;否則,就是搞政治運動,搞恐怖主義。你也知道:重申為了政治目的而企圖或蓄意在一般公眾、某一群人或特定的人之中引起恐怖狀態的犯罪行為,不論引用何種政治、思想、意識形態、種族、人種、宗教或其他性質的考慮作為理由,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無可辯護的。──聯合國大會決議的《消除國際恐怖主義的措施》,1996年。

中共建國以來有長期打擊其他信仰和搞運動的歷史。在這期間,習慣了一些作法。但是人們法治意識日益覺醒。如你所知,我國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雖然尚未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我國已初步表示接受它,不得採取違反公約目的和宗旨的行為。我認為我國批准和實施該公約對人權與法治的影響,不亞於加入WTO對我國所產生的影響。但是,現行「滅絕」法輪功的政策,全然違反了該公約。這你也可以查看一些國家和國際人權機構對這個恐怖政策的強烈譴責,以資佐證。

你也知道,我國把法輪功定性為「×教」,其實是江××一手獨斷專行的;它的那些搞法,你作為中國建國以來歷史的親歷者,應該不會感到陌生。而你因為認同江××的定性,罔顧這些情況,以法學家的身份,為這個野蠻的迫害政策,進行「法律」辯護。或許,你並不了解法輪功受到迫害的真實情況。從這個角度看,你是受矇蔽者,也是受害者。你自己早在1980年發表的文章中就說:「刑法對人民的保護,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通過打擊敵人、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的權利和利益;另一方面,保護人民不受國家某些政權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非法侵犯。」你親歷文革。「文化大革命」的發生有著深刻的原因,許多人尤其是學者成為其直接或間接的受害者,但是,作為受害者的學者在其中是否也有一份責任?學者應當如何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你是否應該結合法輪功問題來深思呢?特別是在涉及到國家恐怖主義之際,如你所說:「有的學者在給恐怖主義下定義時,把國家恐怖主義排除在外,這是不正確的,不公正的。在恐怖主義歷史上,最先出現的是國家恐怖主義,危害最大的也是國家恐怖主義,因為在所有的暴力中,國家的暴力最強大,因而它的恐怖主義最可怕。這種國家恐怖主義,今日仍然嚴重存在。」

四、破除偏見:「朝聞道,夕可死矣」

作為一個學者,最高信念是追求真理。我,和每一個法輪功修煉者一樣,都是真理的追求者。我們確信,李洪志先生傳授的法輪大法揭示了宇宙真理。當然,我們並不要求你,或任何其他人,來贊成我們的信念。但是,我希望你能思考:數以千萬計的人不惜生命來證實的法輪大法,究竟是甚麼?

我們知道,關於宇宙演化規律是甚麼?人從何處來?人向何處去?人生意義何在?……等等終極問題,古今中外,有兩條思考路線:一條是信神佛道的,修煉的路;一條是不信神佛的路。主要是近代以來,人們已經很難真正信仰宗教了。簡略來說,大概是有這麼三條原因:人們已經很難理解聖經、佛經等等經典的真實涵義了,使人想信也信不了;神職人員等的墮落腐化,使人想信不敢信;近代西方自然科學技術發展的衝擊使人簡直不信了。而在我國,特別是中共建國之後,更是以無神論為國家意識形態,從小到大強行灌輸給人民,全面破壞人對神的信仰。

儘管西方科學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仍然有一些現象引發人們深思:其一,特異功能的真實存在;其二,歷史中不同於西方自然科學的另一條科學發展路線,比如中醫;其三,科學發展中的自我否定,比如生物進化論在基因理論面前的即將崩潰;其四,史前文明周期理論的無可辯駁……那麼,歷史中的正傳宗教,如基督教、佛教、道教等,講得不就是真的嗎?對此,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講得非常明瞭,是結合著現代科學和現代人體科學講的,而且講得層次很高。

每個人走向真理都要克服許多障礙,特別是無形存在於自己頭腦中的偏見。偏見比無知離真理更遠。任何外在事物都無法評價真理。真理是他自身的尺度。如果一個人有「朝聞道,夕可死」這種徹底追求真理的精神,有不斷克服自身偏見、不惜自我否定的精神,真理就離他不遠了。

希望你能夠冷靜的思考一下。

祝好。

一名法輪功修煉者 200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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