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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苦役、豬狗食──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的「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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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8日】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不斷殘害大法弟子,除不准煉功,不准學法等十不准外,還讓社會渣子監管、包夾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惡警稱它們是「拐棍、助手」。為干擾大法弟子發正念,苦力之外的業餘時間也不准大法弟子站、不准坐、不准說話、不准彎腿。白天怕閉眼,晚上怕睜眼。在寢室休息給趕到外邊,在院子給趕到寢室。

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作息時間是:每天從住宿樓到飯廳,從飯廳到車間。晚上從車間到飯廳除中午吃飯走路外,沒有陽光,沒有自由,每天除苦力幹活外,聽到的就是呵斥,吵罵聲。勞教所還特別規定大法弟子晚上睡覺不准頭朝牆,頭必須對著過道,牢門不鎖,說是便於查崗,一但發現大法弟子有甚麼情況,馬上搜查。

2月27日大法弟子顏愛英(焦作市公安局法制室幹部)因撕掉所謂的「所規、所紀」頭朝牆睡被惡警殘酷上繩,直到被折磨得昏過去,惡警才罷休。

大法弟子楊秀華,64歲,漯河市糧食局幹部。2001年被惡警叫到辦公室抓住頭髮往牆上撞,之後又往臉上打耳光,2002年元月14號被上繩,幾天後因為為一位被上繩小便失禁、癱倒在地上的功友說句公道話又被上繩,當時心跳、呼吸困難,耳朵聽不清,至今胳臂仍抬不起,腿走路瘸著,每天仍被逼迫幹著繁重的勞動。當向姓武的所長提出勞教所違反勞教年齡規定,姓武的竟說「勞教所八十歲的也收」。

大法弟子韓富蘭,23歲,2002年因煉功被上繩三天三夜,導致便血,兩肩膿腫多日,至今仍有傷痕。

大法弟子韋桂榮,54歲,鄭州管城區派出所辦事員。第一次被勞教所無理延期3個月時的所謂藉口是她「不認罪、認錯」。第二次被非無理延期3個月時的藉口是她沒參加「考試」。韋桂榮向勞教所揭露惡警隊長的違法行為,惡警隊長也承認其錯誤,但說「既定下來,沒法改」,仍不放人。

大法弟子王紅霞,30歲,第一次在四隊解教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時,惡警問她還煉不煉?她答:煉。又問法輪功好不好?她答:好。結果她就又被非法判勞教三年,直接送入十八里河三大隊。

勞教所的伙食經常發現饅頭、湯裏有發霉的黑點,嚴重時有些人吃了拉肚子。據2002年伙食班勞教人員透露:她們做的飯是發霉的麵粉和標粉按比例摻著做的,土豆是陳年土豆,有的土豆芽竟達幾寸長。

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虐殺大法弟子的惡警警號:
4100075
4143031
4143045
4143054
4143099
41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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