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02年)十月一日前,其人在石佛堡一大法弟子家,因搜出一盤磁帶,把大法弟子送進義縣看守所,一直到十六大後,家人交錢才放人。在十六大前,王君林帶一夥人在無任何憑證的情況下到舊燒鍋村和小莊村各一名大法弟子家,強行將兩名大法弟子抬上車,劫持到義縣看守所,不讓家人接見,說是她們在裏面還煉,交錢可以放人,不交錢就判勞教,以此向兩名大法弟子家屬分別勒索錢財3000元和1000元,十六大以後才把人放回家。
2003年6月8日,一外出打工數月的大法弟子回家看望親人,晚上被王君林帶一夥人綁架。2002年春節前,王君林曾帶一夥人闖進這位大法弟子家中,翻出一本大法書和一盤磁帶,把該大法弟子和她丈夫劫持到派出所後,用送看守所來威脅,向家屬勒索數千元(沒任何收據)後,把人放回家中。該大法弟子和她丈夫無法在家生活,只好把未成年的孩子拖付給了年邁多病的父母照顧,靠在外打工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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