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大法後,詹煒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對不認識他的人都好。領導分配甚麼工作從來不挑,對工作盡職盡責,樂於助人。他把自己投稿的稿費連同報社獎給他的兩千元錢都捐獻給了受災的農民。只要是誰有困難他都樂於幫助,從不背後說別人的壞話。九八年全國性的大水災,上級領導號召捐款,他當時就將自己身上帶的錢都捐給了災區。在家孝敬父母,尊敬兄長。平時走路遇到路中有石頭,他就把石頭搬到路邊去,怕別人騎車被摔倒。他每天都堅持寫修煉體會,回顧一天自己是否按照大法的要求在做,遇到矛盾找自己,爭取讓自己儘早達到無私無我的標準。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卻慘遭迫害。自1999年7月20日因江xx從個人的私利出發,不顧老百姓身心受益的事實,開始了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的鎮壓,大肆抓捕大法弟子,抄家,電話監控。他因此去當地政府上訪,講真相被非法拘留幾天,後他家人找人說情才放回家。當他從電視上看到惡人對師父的誹謗時,他難過得哭了,於是他就自己寫了證實大法的材料自己出去張貼,他說,他要證實法。因被惡人告發,從此他家裏人就沒過上一天安穩的日子,每天都有公、檢、法的人開著小車在他家的門前穿行,公安政保科不斷來人到他們家騷擾,電話被監控,一家人整天沉浸在恐怖之中。他父親怕兒子被抓走,怕他母親在外面被抓走,整天坐立不安,心如刀割一般。還有居委會也經常有人到他家騷擾。他母親的身份證也被他們收走了。每到邪惡認為敏感的日子,派出所、居委會就輪番到他家干擾人的正常生活,還不讓他母親串門,走親戚。他父親不是修煉人,他父親本來就膽子小,這下可嚇壞了,只要聽到電話鈴,他父親就心情緊張,不敢去接。
詹煒的工作單位也是不得安寧。公安政保科的人三天兩頭去找麻煩,一去就是吃喝,單位領導說:「不到半年單位就花去了一萬多元的招待費。」公安政保科的人今天找他寫「認識」、寫甚麼「三書」,明天又是問他要法輪功還是要黨員,他說:如果二者只能選擇一個,那就要法輪功,這下就更麻煩。有一次,他未婚妻陪他一起到單位去加班,詹煒寫材料,他未婚妻(她不是他單位的職工)看書,城關派出所的所長無任何理由把他抓到派出所,要詹煒寫誣蔑法輪功的材料,他不寫,就將他非法拘留了15天,經家人保釋才回家,還交了300元錢,也沒開收據。沒過多久,惡警又不知為甚麼把詹煒從單位非法抓走,關進了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裏他絕食抗議,他們又把他從二看守所轉到第一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這時正值他父母為他辦結婚之事,因他被非法判處勞教,結婚之事沒辦成。
在勞教所裏,因他堅持煉功,管教指使牢頭不讓他睡床上,要他睡地上。這時已是冬天了,他手都凍爛了。邪惡管教還用鐵絲刺他的手指頭,還不讓他吃飽。每逢家人探視時,進門還要檢查,如家人給他帶好吃的就沒收。他未婚妻因他被非法判處勞教心裏難受,她覺得做好人不應該被關押,她就去北京上訪,結果他未婚妻也被關押了。這一下家裏就更不得安寧了,他父親的精神壓力更大了,這哪是人過的日子。他父親說:「我們一家人都是好人,沒有人做壞事,如今來往於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這是為哪般啊?甚麼時候是個頭啊?」他父親整天想從電視中看到法輪功能有一天平反了他們才有好日子過。
2001年10月2日,詹煒為了證實大法,他登上天安門城樓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北京天安門警察抓捕。應城市公安和他單位去北京領人,北京警察向他單位要了一萬元錢才讓他們把人接回當地。回當地後,公安又非法拘留他,他絕食抗議。家裏人多次去看他,他們不讓見。家裏人找到610頭子,要求放人回家調養身體,他們不同意。他母親也曾多次去公安局要人,他們就是不放人,理由是:詹煒上北京影響了他們的政績。這些邪惡的人根本不把修煉法輪大法的人當人,而是當死囚犯一樣的對待。他們按照江氏流氓集團的密令:把法輪功弟子「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他們對詹煒百般折磨,用腳鐐、手銬銬手腳不讓他煉功。詹煒不配合邪惡,不穿號服、不簽字。在看守所裏喊「法輪大法好」,每喊一聲就被惡警拖出去毒打一頓。他在看守所裏關押的3個多月時間裏3次絕食絕水抗議。最後一次絕食8天,因他一進看守所就絕食,身體已經很虛弱,再加上在看守所裏伙食極差,又絕食絕水,警察見此情況就強行將他按在木板上灌食,致使他的內臟受到損傷,回家時已經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晚上8點鐘突然通知他家裏人去接他),2002年元月23日,他終因身體受到殘酷摧殘而含冤離開人世。他回到家時拉的尿裏帶血,而且是血塊,他對家裏人說他胃疼。在殯儀館裏,有認識詹煒的人說:「這樣一個好人都被迫害致死,這是甚麼世道啊?」
詹煒的洞房成了他的靈堂,他的未婚妻至今還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裏,一個完好的家庭就這樣被江氏邪惡集團搞得家破人亡。這是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大法弟子施行滅絕政策[注]的又一鐵證。
[注]江澤民親自策劃和推行的滅絕政策之一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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