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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拆散 兩年獄中難──以我的經歷起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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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30日】我從1999年7月19日去北京上訪,晚上10點多到北京郊區,因警察查得很嚴,當晚北京車站的車把我送回省城。7月20日到省城之後,我就去省城信訪辦上訪,10點多信訪辦門前人行道裏站了三行隊,我也在其中。這時省城的部份街道已戒嚴了,武警排著隊,擺著陣勢,男女都有,全副武裝,武警手挽著手,槍托著槍,把信訪辦門南邊的大法弟子擁擠在一起,幾乎人摞人,12點以後全部送到一個小學。

在1999年的12月4日下午我和功友在一起切磋時,不料被當地公安分局政保科帶到分局進行審問,而後又送入看守所,並罰款4000元,18天後釋放。回去後繼續上班,從1999年9月份至2000年7月20日沒發工資。2000年7月20日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天安門分局送入北京西城區看守所12天,而後又被送入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回去後被單位非法除名。

因為江氏政府迫害大法弟子不讓人說話,所以我和母親在10月8日又一次去京講清真相,後來我母親被省城公安局送入當地公安分局非法拘留2天,並罰款1000元,我又被當地駐京辦非法拘留20多天,而後又被送入當地看守所35天。回去後,我丈夫和我雙方單位逼著我們夫妻離婚,當時在我廠辦公室,我丈夫單位不讓我進家門,說誰放我回去,就開除誰。當天中午,我說現在已中午開飯了,我也沒地方去了,你們誰負責?他們才散了。同時我丈夫單位也一次次地讓他寫「檢查」跟我「劃清界線」,並不讓上班,無理罰款3000多元,給他施加壓力,使他身心受到極大的損害。當時的我無家可歸,但我仍然堅持正念。

在2000年12月我再一次上京打橫幅,天安門廣場的惡警從四面八方而來,有一惡警又高又胖,用拳頭照我頭部猛擊,使我立即暈倒在地,幾個惡警把我拖到車上。這時車也滿了,我趁惡警不注意時打開車窗撒發了真相資料,惡警像瘋了一樣地追上車,車立即停了,惡警用橡膠皮棍向我的肩部和胳膊打了20下左右,而後又送入看守所,並又分下邊派出所。當時我不報姓名,惡警們就軟硬兼施,假話連天,最後把我的衣服也扒了下來,在大雪紛飛的寒冬臘月只讓我穿著內衣,光著腳站在外邊凍著,直到說出地址為止。2001年元月7日又被當地公安分局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多月,在2001年2月又被分局送入省女子勞教所。那裏幹警對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堅定信仰的嚴加看管和封閉式的強制洗腦,最後沒招兒了,就逼迫到車間幹活。超負荷的繁重勞動使我整天筋疲力盡,吃睡不安,不能正常學法,更不讓煉功,並且隔一段時間還要安檢,把被子拆開搜經文。

2001年10月-12月因我們不配合惡警,每天早上七點做操時,我就堅持發正念,集體煉功,不穿所服,儘管惡警和其他人百般阻撓,我們仍然堅持。惡警指使其他人把我們按倒在地,將衣服扒下來穿上所服,將我們的衣服拿走或按在水裏不讓穿,惡警瞅著一概不管。12月底還逼著我們寫「檢查」,不寫就用「上繩」進行折磨。

2002年10月勞教所辦的所謂考試,我不參加,於是被無理加期90天,到期後家人沒來接,又延長39天。我兩年多的非法教期終於走完了,於2003年3月19日被釋放。

以上是我三年來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的真實經歷,希望所有有正義人士給我們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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