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家屬接見。多次欺騙、勒索家屬錢財,剋扣家屬送來的物品等。使一些好的個人衣物、生活必需品被層層扒皮、據為己有,不知去向。當本人再向家屬要衣物時,為了防止事情敗露,惡警便欺騙家屬說:「他們(指大法弟子)有東西就送人。」不讓家屬再給送,使大法弟子的日常生活出現很多困難。
惡警還無理給大法弟子加期,只要大法弟子不放棄信仰就無限期關押。
家屬來接見時合餐,四小碟菜要花60元。如果一家有2個人被關在勞教所,接見時同樣四個菜要花80元。夏季末水果很便宜的時候,3斤左右不新鮮的海棠果裝一袋,要賣20元。也不讓家屬自帶水果。洗髮精等日用品也不讓送,讓在勞教所裏買。在那裏買的東西多數要比外面貴很多倍,而且有些都是假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