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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納州州長宣布「法輪大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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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2日】
印第安納州
州長辦公室行政命令
褒獎狀

鑑於,法輪大法是提升身體、心靈和精神的古老的中國鍛煉方式,他由動功、打坐靜修和源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教導所組成,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提倡「真、善、忍」的原則,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自1992年公開傳授以來,已經有上億人在全世界50多個國家修煉,並且,

鑑於,印第安納州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在緩解壓力、身體健康、和心靈淨化等方面獲得巨大裨益,

因此,現在,我,弗蘭克奧.班能(Frank O』Bannon),印第安納州州長,特此宣布2003年5月為印第安納州的:

法輪大法月

並鼓勵所有居民都來參加這一慶祝活動。

我於2003年5月7日在印第安納波利斯市的州政府大樓在本證書上簽字並加蓋印第安納州印章,以此為證。

印第安納州州長:弗蘭克奧.班能(簽字)
見證人:州秘書長 托德羅基塔(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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