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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進京上訪 反遭無理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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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8日】我是一名普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於九六年得法開始修煉,是法輪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返本歸真,使我明白了做人應該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然而以江XX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卻非法限制公民的信仰自由,禁止中國人民修煉這一利國利民的功法。2000年5月,我進京上訪,向信訪局反映情況,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教人修煉向善的好功法,卻被北京派出所抓到所裏,後又被轉往我市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他們給我戴上手銬關在屋裏。兩天後,我與另一名大法弟子被遣返回當地非法拘留,惡警還向我家人索要1000元錢,美其名曰「遣送費」。家裏人迫於壓力,只好交給他們。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惡警逼我寫「保證書」,保證不煉功,不進京上訪,我拒絕寫,他們就一直不放我。在這期間,妻子因為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在其父母的強迫下與我離婚。

三個月後,公安局的人見我仍堅持修煉,就非法判我勞動教養一年。在教養院,管教幹警經常強迫我們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給我們洗腦,灌輸一些電視、報紙中宣傳的對我們師父與法輪大法的惡毒攻擊與侮蔑。惡警對堅定信仰的學員進行毆打、體罰,不准煉功,不准看師父的經文,限制人身自由,並且經常用一些已經背叛信仰的猶大進行洗腦,灌輸邪惡的說教。由於我思想不清醒,也被迷惑[注]。在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後,我被釋放回家。

回到家後的一年多時間,使我漸漸認清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採取的打擊手段,都是極為卑劣的手段,更看清了他們的險惡用心。於是我又重新走上了修煉的道路。2002年10月,派出所惡警又將我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半個月,後經親人的營救我才得以釋放。回到家裏心裏非常難受,百思不得其解,在這樣一個有著十幾億人民的社會主義國家中,竟然連做好人都要受限制,連人的最基本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利都不能得到保障。那些歹徒們天天喊著為人民服務的口號,卻又如此對待我們這些只為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真叫人心寒。

最後,希望所有有正義感的、善良的人們,能真正認清在中國發生的這場對善良的邪惡鎮壓,不再受其欺騙。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抵制這場邪惡的迫害,為我們的生活創造一個和平、安定的環境,讓人間充滿正義。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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