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31日,在日內瓦召開的第59屆聯合國人權會議上,希臘代表團團長,塔索思-克列考基斯(Tassos Kriekoukis)大使代表歐洲聯盟作出如下聲明:「……歐洲聯盟為取消死刑處罰的努力有助於推動尊重人的尊嚴和對人權的不斷改善。我們的立場是建立在尊重全人類與生俱來的尊嚴和自然人的權利不可侵犯的信念基礎之上的。」
關於中國的情況,他指出:「廣泛施行死刑、連續不斷的嚴打運動、廣泛使用酷刑和非法拘捕,包括『勞教所』的使用、對民運人士、勞工活動人士和網絡活動人士、自由工會支持者、地下基督教堂以及法輪功人士的人權的侵犯等等鎮壓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做法尤其體現出了中國人權狀況的令人不安的特徵。」
國際大赦評述說,中國大數量的死刑處罰及處決方法表明中國「令人恐怖的不珍惜人的生命」,我願意以中國前國家主席江XX發動的鏟除法輪功的運動為例證明這一點。這一令人悲哀的運動侵襲了數十萬的無辜百姓,表明了這種死刑處罰應該受到譴責,這也包括因使用酷刑導致死亡的極端方式,因為這是中國政府執行死刑的另一種方式。
法輪功是一項傳統的基於宇宙真善忍原理的修煉方法。由於其對身體和精神道德方面的明顯益處,中國政府甚至曾經支持該法輪功的傳播。可悲的是,由於該功法廣受歡迎而成為了某些人的眼中釘。1999年7月20日,江XX違背中國憲法,私自宣布法輪功非法,並稱法輪功修煉者也是「違法的」。由此這場根除運動在中國大地開始全面、系統、公開實行。
2001年8月,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發表了一項聲明,譴責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稱這場鎮壓運動為「國家恐怖主義」,並呼籲聯合國促進和保護人權委員會及國際社會制止這種恐怖主義行徑。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其聲明中指出:
「人們由於家庭成員被該政權殺害而家破人亡;因遭受極端酷刑、被囚禁在精神病院受到殘酷虐待、在勞教所中從事苦役,或因遭受諸如此類的折磨而導致〔身心〕崩潰。正如2001年8月6日國際先驅論壇報所報導的那樣,該政府承認它已正式批准對法輪功修煉者施以暴力以鏟除法輪功。」
對法輪功鎮壓的實施是由「610辦公室」組織執行的,該機構是專為鎮壓法輪功而於1999年6月10日非法成立的。它獨立於任何其它政府部門,並擁有絕對的權力,它直接受命於中國國家主席。諸如「在三個月之內徹底消滅法輪功」「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指令都是源於「610辦公室」。「610辦公室」的指令「打死算自殺」和「不查身源,立即火化」在全國範圍內被執行。
根據不完全統計,已證實在中國的30多個省、市、自治區內多達654名法輪功修煉者因酷刑致死。然而根據中國政府官方的內部統計,被逮捕後死亡的法輪功修煉者人數在2001年底就已達1600人。無法證實被酷刑毒打致死的準確人數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此外至少有600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判刑。超過10萬人被判勞教。
在監獄和勞教所裏,警方使用了人類文明史以來最野蠻和恐怖的酷刑。一項未完全統計的報告指出,中國使用了上百種酷刑殘害修煉者,其中包括:毒打致死、活活燒死、綁在摩托車後拖死、從高層建築物上推下、使用電擊(摧毀意志)、強姦、輪姦、或將女修煉者脫光衣服投入男牢房、將修煉者的四肢強行拉直綁在鐵床的四角,強行灌食濃辣椒汁和濃鹽水等。上萬人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注射大劑量的損害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