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72種酷刑和36種精神折磨被惡警稱為「108道菜」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28日】我從19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我的身體由病弱變得健康,思想變得開朗、高尚,我能為別人多著想,看淡個人的利益了,是法輪大法給予我新的一切,我知道我只是億萬受益者中的一個。

1999年425萬名法輪功群眾和平上訪後,我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好的修煉功法卻不能被江澤民等當權者所容忍,非法的迫害開始了。1999年,公司無理解雇我,國家安全局叫我去「談話」,實際是摸底,為抓捕煉功群眾做準備。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犯罪集團全面開始誹謗法輪大法和創始人,7月22日,法輪大法修煉群眾到省政府和平上訪,被公安軍警強制用車拉到郊區荒郊,深夜開始大規模非法抓捕輔導員和學員。

1999年年底,面對不公正的對待和無理的迫害,我在無處上訪的情況下,只能到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警車隨即出現,警察不由分說粗暴抓我到天安門派出所,我被市政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押回關進市看守所(1個月),並且惡人搶走了我身上僅有的160元錢。在看守所裏,警察慫恿犯人毒打我,我被打昏兩次,倒下時撞翻了火爐上正在沸騰的茶水,左腿被嚴重燙傷。腿上都是雞蛋大的血泡,3天後流黃水,化膿,褲子緊緊粘在腿上,犯人給我腿上撒鹽。72種酷刑和36種軟性精神折磨在這裏被稱為「108道菜」,而逼迫掠奪錢財、物品則稱為「榨油」,除監霸吃喝外,大部份交給了警察揮霍。由於我受不了殘酷的折磨,違心地寫了「三書」,惡警逼迫我上電視說610擬訂的詆毀法輪大法和違心放棄修煉的話[注]。然後,國家安全局敲詐了5000元錢(我父親一年的退休金)才放我回家。

2000年7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押回後關押35天,期間,犯人打昏我兩次,胸肋骨被打折。

2001年大年初一,公安惡警和國家安全局不法人員採用「談話」、翻牆、破門等手段綁架80多名法輪大法學員辦法西斯洗腦班,關押在市看守所和戒毒所。在戒毒所我被迫與吸毒人員在一起,惡警強迫我吸煙、擦院子、長跑、洗腦、和有傳染病的犯人一起睡。惡警給要求釋放的女大法學員打板子、野蠻灌食。不寫「三書』的大法弟子被國家安全局不法人員送勞教所。

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是製造這場浩劫的直接犯罪人,我們堅決支持國際社會起訴首惡和所有從犯,早日結束這場令人痛心的災難。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