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某鎮黨委副書記如是說
我這位朋友(曾任某鎮黨委副書記)給我講:我們那裏有個女孩,是做生意的,有一天派出所幹警請我陪同找那個女孩談話。幹警問她:「還練不練了?」這個女孩平靜地說:「煉!」幹警說:「不讓練你還練?」女孩說:「我說的這個煉就是:顧客來了,我熱情服務,買賣公平,讓顧客滿意,這就是我說的煉;在大街上看見老人摔倒了,我把他扶起來,幫他走好,這就是我說的煉,……」警察啞口無言,朋友一臉讚歎的神色。聽後我也深受啟發,這位同修說得多好啊,煉法輪功的人就是時時處處都在默默地修心做好人。我們在講清真相的時候就是應該在常人能夠理解的方面去講,這樣才能真正地救度他們啊!
2、發現缺25元錢以後
那一天我去看另一位朋友,她鼓勵我要堅強,還說讓我永遠不要忘記她這個朋友。她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我知道。」
接著她講了下面的話:
前些時,我去商店買東西,在一個櫃台上看好一件東西,正好是25元錢,我拿出一張50元的人民幣,還沒等找錢就匆匆趕向另一處去購物了。到那再買東西的時候才發現錢沒有了,才想起來剛才未等找錢就走了。我又匆匆地趕回了原櫃台,看見了那個售貨的小女孩,卻猶豫不敢過去。空口無憑,萬一人家不承認咋辦呢?我正著急地在那轉悠兒,這時忽聽那女孩喊了我一聲:「大姨,您有事吧?」我趕快過去說了此事,還沒說完女孩說就:「是,25元錢,我們給你留著呢,正等著你回來取呢!」我真是喜出望外,連連表示謝意,女孩說:「我們這攤位都是煉法輪功的,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不會做不好的事,哪能不給您這25元錢呢!……」朋友說到這不說了,但表情仍是充滿了讚歎與感激。我為我們同修而驕傲,也為朋友而高興,她找回來的豈只是25元錢啊,還有她對大法弟子的信任,對大法與師父的崇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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