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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法弟子劉清梅遭酷刑折磨並被非法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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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5日】山東安丘大法弟子劉清梅於2001年7月24日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抓捕,遭到惡警的數次毒打,致使她雙腿不能站立。她絕食抵制迫害,時間長達48天,期間惡警對她強行灌食,把她折磨得奄奄一息,惡警怕她死在獄中,晚上用車將劉清梅拋在田野路邊。劉清梅從此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此後,劉清梅又於2002年1月、2002年4月被惡警抓捕關押,受到非人的折磨。2002年10月28日,劉清梅在租住的房屋被安丘惡警抓捕,惡警們折磨她:手腳銬在一起不能站立、臘月雪天露天挨凍、坐鐵椅子等非人手段百般對其折磨。現在劉清梅不能站立,不能吃飯,生命垂危。劉清梅告訴從監獄中釋放的功友「如果我死了,就是被他們(惡警)折磨死的,別讓『打死算自殺』的謊言再次欺騙世人。」據了解,劉清梅已於2003年2月21日被安丘法院非法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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