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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慶監獄惡警的禽獸暴行:扒光衣服電擊陰部 搜刮現金欲霸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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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0日】97年我有緣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功。過去我身患多種頑固疾病:風濕性關節炎、陣發性心率不齊、神經性偏頭疼、口腔潰瘍、胃潰瘍等,煉功後全好了。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99年11月,被鄉政府綁架辦洗腦班10天,非法罰款550元。

2000年8月,我依法進京上訪,為師父為大法討公道。後被抓,天安門分局警察騙我說:你報完姓名、地址和你親身受益情況,我們好向中央報告,然後就放你回去。結果我被騙,他們通知了本市將我押回,關押在拘留所。我被非法關押了25天後,拘留所要了600元錢,再把我送到洗腦班,又交了500元,才被放回。

2001年元旦我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被關進延慶監獄。我堅決抵制邪惡迫害,不報姓名,遭到男惡警的毒打。他們對我打耳光,用香煙燒肉、揪乳房,卑鄙下流。這些匪警逼迫我脫去上衣用電棍電,還無恥地叫囂:「你50多了,要30多,非扒光你的衣服不可。」第二天,兩個未婚的女法輪功學員被男惡警扒光衣服電陰部,回房後哭著告訴了同修,我們集體絕食抗議這些匪警的流氓行徑。後來我和四個老功友被先放了出來,其他功友詳情不得而知,望知情者揭露邪惡。

2001年8月,我們一行5人又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押回本市在拘留所被關押3個半月。我絕食和平抗議,要求無罪釋放。拘留所所長趙恩學,指使手下惡人給我強行灌食,酷刑折磨我,導致我身體劇烈發抖。他們給我注射藥物後,想把我關到石家莊勞教所,勞教所一看不收。拘留所惡警還不放,又把我送到洗腦班3天,最後看我生命垂危了,才通知家人接回。

回家後沒幾個月,也就是2002年3月,我在家中被610綁架、抄家,同時鄉不法人員抄走我家僅有的3000元現金,想霸為己有。在家人及正義之士的幫助下,幾經周折,要回2500元。這次又把我關進了洗腦班。

在洗腦班期間,猶大用偽善的面孔誘騙著我,我不為它們的假善所動,它們就翻臉了,開始圍攻謾罵,逼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我不寫,就被關了單人禁閉(不只是我,凡是不寫保證書的,都被關禁閉)。在家人及親朋好友的營救下,一個月後才被放出來。家人不修煉,怕洗腦班不放人,又交了300元生活費。

我丈夫不修煉,卻很有正義感,他向有關人員說明:我愛人煉功前光得病吃藥,把家都吃窮了,煉功後病全好了,天天下地幹活。就為說句真心話,多次被關押。我丈夫還說:「叫我拿生活費領人回家可以,要叫我勸她寫保證不煉功,這個事我做不了,我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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