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佛山610犯罪頭目的話:不要步納粹戰犯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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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7日】佛山610恐怖組織和洗腦班犯罪頭目張永寧:

一次一位被強迫洗腦的大法弟子的家屬帶著律師來到洗腦班,嚴辭指出這是「非法拘禁」,要求立即放人,否則就去法院起訴。作為佛山610辦公室主任的你理屈詞窮道:「(洗腦班)是江XX讓辦的,要告告江XX吧。」

現在江XX在海外已經被起訴了,你如果不希望自己也有這一天,趕快懸崖勒馬,趕快彌補你做610辦公室首犯以來對大法弟子造成的迫害與損失,不然的話,不久之後不僅人間法律不容你,天理也不容你呀。「誰誰誰讓幹的」這類藉口曾被判死刑的納粹戰犯在被處死前早就用過了,但是有用嗎?是人就要有人的良心,江XX沒良心你也要沒良心嗎?江XX殺人放火你也要殺人放火嗎?江XX下地獄你也要下地獄嗎?你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你而遭惡報吧,希望你不要學浮士德把靈魂出賣給魔鬼。儘管你也多次表示不情願做這種工作,但你畢竟還在做著,還在罪惡的路上往地獄滑著。

我為你好才給你寫這段話,你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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