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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英國政治庇護制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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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5日】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倫敦報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林麗麗女士,在政治庇護申請被拒後,即將於2003年3月7日被遣返回中國。

然而,林女士身為法輪功學員,如果被送回中國,就會面臨嚴重的迫害或更惡劣的境況。

三年多以來,法輪功信息中心一直針對中國對法輪功的暴力與系統性的迫害進行調查、記錄和報導,在那段期間,本中心每天均接獲來自中國的報告,揭露江氏政權針對修煉或支持法輪功的人民所廣泛使用的酷刑和其它殘酷手段。

迄今本中心已經核實了五百八十一人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詳細情況,然而中國政府在2001年的內部資料就已經顯示實際死亡人數遠超過一千六百人。數十萬人被關押,超過十萬人未經法院審判被關入勞教所。

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和其它國際組織也對其中許多案例提供了獨立的證明文件。

確實,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系統而廣泛地進行的,如同2002年7月美國國會一致通過(420票對0票)的決議內容所說:「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由各級政府官員和國家警察執行,已蔓延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的各個階層和各級政府。」

因此,林女士即將面臨自英國遣返回中國之事件就引起了人們的極度憂慮。她身為一位法輪功學員,假如被遣返,將遭遇到嚴重的迫害或更惡劣的境遇。此外,林女士已懷孕四十天,將她送回一個充滿敵意的環境中,對她而言是非常危險的,可能隨時被關押和遭受酷刑折磨,特別是眾所周知中國經常使用晚期墮胎手段強迫女性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令人遺憾的是,造成林女士目前處境的主要肇因是其住家郵寄地址的混淆,林女士於2001年10月向內政部在曼徹斯特的辦公室申請政治庇護。2002年4月當她與利物浦大學博士生,也是法輪功學員的張晉蜚結婚後,從曼徹斯特搬到利物浦,同時依規定準時通知內政部變更地址,並定期上門報到。

內政部駁回林女士的庇護申請。

然而駁回的通知書被寄到她先前在曼徹斯特的舊址,因為她搬遷到利物浦已經很久,所以不知道是項駁回通知,也沒有在期限內提出上訴,造成了她要被遣返。當林女士如往常一樣在2月26日向利物浦的內政部辦公室報到時,當場被拘留並被告知她將被遣返回中國。

面對中國[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極其大量的證據和考量林女士對庇護申請裁決的上訴機會已經失去的不幸情況,英國內政部有必要重新考慮林女士的個案和停止任何立即將她遣返中國的計劃。

為了人道和維持庇護制度的基本原則,林女士的個案應該由英國政府適當部門予以詳細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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