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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梅林郡人權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中國停止在美國境內散布有關法輪功的謠言和干涉人們修煉法輪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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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4日】
梅林郡人權委員會關於法輪功及其學員的決議

鑑於,法輪功是一項和平和具有深刻精神意義的個人信仰和修煉方法,在梅林郡以至美國和世界各地均有眾多的學員;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在包括舊金山灣區在內的美國許多地方舉行了和平的靜坐請願;並且

鑑於,中國領事館官員向美國地方民選官員施壓,讓他們拒絕和撤回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支持;並且

鑑於,梅林郡人權委員會堅信和捍衛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公民的自由、信仰、言論和集會的權利;並且

鑑於,梅林郡人權委員會也堅信和捍衛每一位公民以和平、守法的方式實踐和追求他們的信仰的基本權利;

在此,梅林郡人權委員會通過決議,強烈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江氏集團]立即停止在美國境內干涉美國憲法所保障的信仰和政治自由,例如修煉法輪功的權利;

並且決定,本委員會強烈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江氏集團]停止利用其駐美的使領館散布有關法輪功性質的謠言;

並且決定,本委員會強烈要求美國司法部全面調查有關中國領事館官員在企圖威脅和不當左右法輪功學員及地方民選政府官員過程中所犯下的不法行徑,並且與國務卿協商,作出適當的法律回應;

並且決定,梅林郡人權委員會尊重和保護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及和平活動;

梅林郡(Marin County)人權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四日通過。

喬治-培格羅
委員會主席



註﹕[ ]內容為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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