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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就歐洲議員關於23條立法的提問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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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9日】

提問者:歐洲議員:大衛羅伯特寶伍
題目:法輪功

問:由於公眾廣泛關注的反顛覆法(基本法23條立法)可能導致對香港基本自由的限制,香港政府聲稱對有爭議的基本法23條的實施做出了實質性的讓步。歐洲議會將有何計劃,監督香港(此法案)的發展,以確保在歐洲-中國人權對話議案中,中國對宗教與信仰自由的限制將成為一再被強調的議題?

答:對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的尊重是歐盟與中國人權對話的中心議題。這些觀點在2003年3月5-6日於雅典剛剛舉行的對話中再一次被重申。2003年2月14日,香港特區政府向司法委員會提交了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歐洲議會完全了解其政治敏感性。這是自中國接管香港後最重要的立法草案。歐洲議會得知,在諮詢期間,就一些要點,如新聞自由,時效機制,對煽動性出版物的定義等的提議,簽字創下了記錄。議會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將信守承諾,在議會司法程序中,考慮進一步接受公眾的意見,以逐步完善草案。「一國兩制」的方針將會很好的執行下去。香港將繼續維護法規、人權、公民自由以及社會的自主與開放。歐盟委員會全力支持議會在2002年12月19日提出的議案,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確保基本法23條不用作對付被壓制的反對團體的內部手段以及限制言論、新聞與結社的自由。議會將密切監督這一重要議題的進展,尤其是這將對尊重人權與公民自由的未來立法產生最終的影響。歐洲議會將繼續對中國當局施壓,以提高對中國人民包括法輪功修煉者的言論、結社與宗教自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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