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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因堅持信仰而遭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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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5日】我是1997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2000年2月我跟我媽媽(我唯一的親人)一起前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接下來被非法抓押到省駐京辦事處,先是被非法搜身,然後被非法關押八天。當時正是冬季,天很冷,我們被關押在條件非常簡陋(無床、無被、無廁所)的臨時窩棚,吃的是工作人員剩下的飯菜,還每人每天收25元的伙食費;上次廁所要打報告,有時報告後1-2小時都不讓去,忍無可忍時只好解在室內空花盆裏,因此室內很臭。晚上只能合衣在凳子上或地上睡,時常被凍醒。當時我才14歲。

八天的關押後,我隨母被成都公安局防暴隊非法押回當地。之後我母親被非法拘留數次,每次十五天,每次都讓我獨自一人在家。母親的單位等不聞不問。

2000年4月,我們母女倆再次上訪,後母親被非法刑拘41天,我這個未成年女孩再次獨自一人留在家裏。

2001年春節前幾天,我們母女倆趁看守不備(我們在家被24小時監控)出去散步,買年貨,隨後我母親再次被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我一人在家裏度過了我終身難忘的春節。在這個節日裏,我沒有像別家的孩子一樣吃上一頓團圓飯和家家都吃的湯圓,只能在家默默的盼望母親早日回家。

15歲以後(2001年7月)初中畢業時,我本打算讀幼兒師範學院(校),但招辦有通知,凡是煉法輪功的就禁止上類似學校,我只好就讀普高。進校不久,校方知道我煉法輪功後就立即通過各種方式找我談話,強迫洗腦,不准我煉功,不准我宣傳法輪功,並威脅要開除我的學籍等。後來在答作業題、考試題時我看見有誹謗法輪功的題目而講真相時,校方就再次施壓,並找我母親施壓。到目前為止,我家的住所都有看守人員長期監視,使我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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