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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園成了拘留所 同班同學被威脅「不能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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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6日】我修煉法輪大法,在2000年還是某學院在校學生。2000年7月,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到天安門廣場以煉功打坐的方式向政府及世人反映情況,被警察拖入警車帶到派出所,轉看守所關押三天後,送駐京辦事處關押。三天後由防暴大隊押回至當地派出所。然後被系年級輔導員等三名學院老師接回學校辦封閉式洗腦班,其間被禁止出所住的留學生公寓。10多天後被當地派出所送拘留所關押15天。

九月份開學後我被繼續辦洗腦班,被剝奪上課的權利,其間曾被軟禁於學院教師宿舍一空房內達20來天,由一名校衛隊員和一名學院勤雜人員看守。十一月被迫休學一年。

2000年12月在至北京的汽車上,因我拒絕車站派出所警察辱罵法輪功創始人的無理要求,被強行帶走,搜身。並被送監獄關押6天。其間一直絕食抗議,仍被勒索300元所謂「伙食費」,且價值300多元的車票不予退回。6天後被當地派出所幹警和鄉政府610負責人等帶回,在派出所關押48小時後,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關押期滿後,被系年級輔導員、學院保衛處副處長等強送到區政法委在某酒店辦的封閉式強制洗腦班。洗腦班有鐵門、鐵窗、警衛等,與監獄無異。與其他被綁架於此的法輪功修煉人一樣,被關於一小房間內,由兩名工作人員看守,被禁止出房間門,直到一個月後被非法轉勞教一年。

從勞教所出來回到學校之後,被系上安排在學生宿舍以外單獨住,並安排兩名同學(班團支部書記和另一名同學)同住。這二位同學常被叫到系辦公室詢問情況。這兩名同學更是被要求寸步不離地跟著大法學員,做甚麼事都要在一起。她們甚至被告知,如果大法學員有上訪或其它情況,她們也畢不了業。

畢業回家後,新辦的身份證還沒來得及領取,就被派出所扣押。並被派出所幹警明確告知對我進行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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