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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入境,非法遣返──記香港政府粗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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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5日】我叫李秋英,於2月21日下午搭乘5:30高雄往香港的飛機,欲參加22日的香港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入境時海關人員查了查名字之後就請保安人員將我帶入一個小房間,說是要安全檢查。我還是很希望他們能起碼給我合理的解釋為甚麼要被遣送,因為我們是持有合法的簽證,是經過你們政府簽準的,沒有理由被遣返一切都是合法的,況且香港法會也是合法的呀!但是沒有人能正面告訴我們真正的理由,只說為了保安。我們一切合法也沒帶刀、槍的根本不構成甚麼保安問題。

我們大約在房間被留置了兩個小時,在完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湧入一批武警,開始用暴力將一些男學員暴力強拉送走。陸續有10個法輪功學員被打包送上飛機,都是使用粗暴手段的強行拉人。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同機被遣返的10個學員中,其中有5個女學員也都是被粗暴地裝進麻布袋抬上飛機的。粗暴打包之間都受到一些傷。

他們在無知中造業,我嚴厲制止他們──」別碰我!自己會走!」一路上曉以大義並告訴他們法輪大法遭受迫害的真相,希望能啟發她們善念。她們一直和我道歉並說沒辦法要顧飯碗,不敢違抗上司,她們都說知道法輪功好。我告訴他們你們今天所做的一切事情在歷史上是會有記錄的,每個人都要為你的所作所為負責。

香港的法律既然容許法輪功成為合法組織,為何政府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外地法輪功學員入境?口講一套卻另做一套,明一套又暗一套,這樣如何取信於天下?

在香港入境管理處被無理拒絕,親身遭遇無理行徑的台灣公民們對香港的警察、入境辦事處,特別是香港政府感到失望,合法遊客被視為罪犯,堂堂國際都市做出如此卑劣的行為卻不敢表明真實理由。我們不願相信一貫以自由著稱的『東方之珠』已淪為中國大陸罪惡獨裁者迫害好人的工具。

法輪功在世界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是合法和受歡迎的。許多國家政府授予法輪大法和其創始人諸多獎勵,因為法輪功提倡的真善忍已經為世界和平做出了巨大貢獻,正在改變著社會。多少人因為修煉法輪功獲得了身體和精神上的新生。我們一直非常高興地看到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享有合法地位,能夠自由地煉功弘傳,並且把關於法輪功的真相傳播到世界各地特別是中國大陸,而這恰恰是大陸那些殘酷鎮壓法輪功的劊子手所極度害怕的。奉勸香港政府好好想一想,不要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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