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栽贓案」發生後,2001年2月4日(農曆正月12),張建勛被強行弄到安平辦洗腦班,因不寫「保證書」被非法拘留12天。幾天過後,再次被民政局李、王二歹徒和公安局開車強行從家中帶走,送進看守所,因堅修大法被非法判刑一年,5月17日被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去時身體健康無病,在勞教所裏受盡折磨迫害,7月31日被保外就醫。回來後人們看到他走路東倒西歪,左腳的二腳趾甲脫落,右手的大拇指指甲裏有個紫泡,神志不清,大小便都不知道,被釋放出來後兩天內不能起床,吃飯不能自理,不能說話,一直到2002年6月13日含冤去世。
責任單位及個人:
河北省安平縣「610」辦公室電話:0318-7524321
河北省安平縣「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張彥宗,家庭電話或是0318-7627693、或是0318-7812416;馬鐵佔,家庭電話:0318-7526579
河北省安平縣看守所電話:0318-7524363
河北省安平縣公安局總機:0318-7524205、0318-7524670、0318-7524652
直接參與綁架迫害者:
河北省安平縣民政局:0318-752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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