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和人權活動家指出,中國逮捕李先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法輪功,亦稱法輪大法,是一項有益身體健康,提倡道德準則的古老的中國修煉功法,通過功法煉習和打坐使人精力充沛,從而促進身體健康和內心平和。法輪功以此而聞名。
已經修煉法輪功三年的LSA大學三年級學生伊萬﹒滿科(Evan Mantyk)最近參加了在華盛頓DC舉行的為增強人們對李被逮捕一事的關注而舉行的集會,他說:「通過認真學習基於真、善、忍的宇宙原理,法輪功使人身心受益。」滿科補充說:「法輪功不是政治組織,他是一種精神教導。
滿科說,中國XX黨政權於1999年7月禁止了法輪功並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一場魔化並根除法輪功的運動。他補充說,自從迫害開始,中國政府在鎮壓法輪功中逮捕、酷刑折磨並殺害了上千無辜百姓。臧說,這一行徑嚴重違反了中國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臧是救援查爾斯﹒李活動的支持者。
臧說,為了迫害無辜群眾,中國[江氏]政府把法律和媒體作為工具來限制公民的自由。臧補充說,中國政府官員使用了各種手段誹謗中傷法輪功,在對李的逮捕一事中使用了同樣的伎倆。
臧說,因為[在中國]不可能有公正的審判和聘用律師權利,所以營救李先生不僅僅是營救一名法輪功學員,這同時也是一個重要的政治立場問題,美國公民在訪問其它國家時擁有不可侵犯的權利。
滿科說,美國政府應該採用一切可行的公開的和私下的渠道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查爾斯﹒李。
但李對自己能否立即獲釋表示憂慮。伊萬說;「在許多政治家的頭腦裏,經濟問題和對伊拉克作戰顯然比中國的人權問題更為重要。」
滿科說,人們對通過政府間協調解決這個事件存有懷疑並缺乏信心。他補充說:「美國政府匡扶正義並保護其公民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