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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張士教養院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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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日】2002年4月25日,張士4大隊,五位大法弟子因拒穿號服,被關401室殘忍迫害,其中兩人被打得遍體鱗傷,不能行走,大小便也要人攙扶,其他人均遭電擊酷刑,惡警架強光燈,不讓睡覺,連續折磨。他們還在叫囂,在401只要打不死,都得轉化!

2002年5月1日早8:50,同修被電擊。

2002年4月29日晚,李同修因寫聲明,被電擊。

2002年8月,張姓大法弟子被惡警用兩根12萬伏電棍折磨2個小時,兩肋被電出大量血泡。

2001年11月,在小樓幫教團,閆同修,張同修,鄭同修等被惡警發明的「燒雞大窩脖」等酷刑折磨,張同修,鄭同修被綁幾個小時,致使鄭同修幾個月雙腿行動不便。「燒雞大窩脖」是將人頭腳相抵,用布帶綁緊。

2002年12月,在小樓幫教團,惡警把劉姓大法弟子雙腿盤上綁緊,雙手反綁,反覆折磨,一天3、4次,一次3到5小時。

另外惡警的迫害方法還有,長時間24小時蹲著,不讓睡覺,扳肋扇,打耳光,用腳蹬頭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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